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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姚晨被恶意侵犯名誉权胜诉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21-11-09 12:37:00

 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姚晨与朱细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日期为2021年8月3日。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标题为《姚晨为何被称为第二马蓉?被传7年出轨4次,出轨对象竟还有他》的文章,在文中也捏造了“有很多的爆料表明,在那样一段婚姻生活之中最开始出轨的实际上是姚晨,而且在这个全过程中依次有4个情人”等谣言对姚晨进行恶意人身攻击,这也严重侵犯了姚晨的名誉权。姚晨也将被告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律师费2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之后,也要求被告在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姚晨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48小时,并赔偿姚晨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合理支出8000元,驳回原告姚晨的其他诉讼请求。

姚晨积极维权的做法也得到了网友的支持和鼓励,而如今的姚晨和凌潇肃已经离婚数年,并且和现任老公曹郁的感情也特别的甜蜜恩爱,两人也已经有了一儿一女,组成了幸福的一家四口,赢得了无数人的祝福。

不管怎样,如今的姚晨也已经特别的幸福,而且事业有成,也期待着未来的她也能继续给我们带来更多精彩的影视作品。同时也希望造谣者能停止造谣,以讹传讹也只会给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及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