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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用户隐私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用户起诉腾讯的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明确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个人隐私,在近日引起网络热议。
2019年初,哈尔滨的王某发现在使用“微视”App时,微视会获取其全部微信或QQ好友信息。王某认为“微视”并没有告知原告会收集和使用上述信息,原告也没有授权同意“微视”收集和使用上述信息,认为该行为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
2019年4月,王先生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腾讯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该申请被香坊法院驳回,腾讯公司随即上诉。2019年8月,哈尔滨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
2021年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用户王某起诉腾讯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为腾讯在微视App中相关收集、使用行为并没有违反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必要性原则,并给予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删除权。原告在本案中起诉被告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到底哪些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另外,该案中的管辖权问题也引起网友广泛讨论。据此,红星新闻与知乎问答社区合作,邀请三位法律行业人士兼优质创作者分享他们的见解和经历。
﹡解读一﹡
隐私和个人信息具有独占性,
而微信好友关系却很难为个人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