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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塘厦镇:三个月女婴被24楼抛下的一个苹果砸伤致残

  来源:央视    发布时间:2020-01-02 19:20:00

苹果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恰好砸中三个月大的女婴

央视网消息:一名仅出生三个月的女婴,因为一只从天而降的苹果,不幸遭受巨大伤痛,天降横祸谁来担责?这是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责任划分将依据法律作出评判,生命之痛引发急呼:天降悲剧何时休,高空抛物、坠物又该如何治理呢?

2019年10月10日,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起因高空坠物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这一天,距离一只苹果从东莞市塘厦镇的一处居民小区坠落,已经过去五百多天了,被苹果砸伤的是一名两岁的女童梦凡,现如今她的身体状况依然并不乐观。

梦凡父亲:“因为她现在也就是说,身体现在还是不能支撑。”

法庭内,坐在被告席上的分别是肇事者、小区建筑开发商、小区物业公司三方的委托代理人。由于事发时这名肇事者只有十一岁,因此她的监护人也被追加为被告。

被告肇事者及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本案发生的是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与单纯的高空抛物并不一样。坠落是一个直接落体,这也就牵扯到小区单元公共出入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作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在本案当中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另外两方被告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作为一起已经确定了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案件,不应当再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被告开发商委托代理人:“开发商作为涉案建筑的建设单位,在建筑物修建完毕而且验收合格后,交付全体业主。在交付以后该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即转变为全体业主,而且进行物业管理的也非开发商。原告在此情况下,请求开发商承担第三人的侵权而导致的损害,要求承担责任无任何法律依据。”

被告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答辩人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对被告一在物业专有部分内进行的行为无法进行管控,与侵权行为的实施及实施产生的后果无任何因果关系,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究竟谁该为这只砸伤人的苹果负责呢?在此之前先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苹果坠落的那一刻。2018年3月9日下午四点半,在东莞市塘厦镇的一个居民小区,11岁的奇奇放学后独自一人待在24层楼的家里。

奇奇母亲:“就听见嘭的一声。”

事后,奇奇向妈妈描述了她当时听到的那个声响。这“嘭”的一声来自一只从高空坠落的苹果。同一时间,住在这栋楼十七层的住户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向单元门走去。这个婴儿名叫梦凡,出生在2017年12月,一个新生命的降临曾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无比的欢乐。

梦凡父亲:“三个月,现在哭笑这些也就是说,都身体很灵活,然后哭的声音很大,到现在哭的声音还没有三个月大。”

看着梦凡的成长,一天一个变化,让一家人既欣喜又对她的未来充满期待。2018年3月9日下午,小梦凡被外婆抱到小区里散步。快到四点半的时候,她们正打算回家。悲剧就发生在那一刹那,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当住在24楼的奇奇听到“嘭”的声响后,那只高空坠落的苹果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小梦凡的头部。

梦凡父亲:“当时不会动,就昏迷了。”

时至今日,梦凡的外婆也极不愿再去回想那噩梦般的瞬间,事故发生后,孩子梦凡被紧急送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当时的梦凡有重型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等症状,陷入深度昏迷,几次生命垂危。

梦凡父亲:“每次一出来就是病危通知书,在ICU住了一个多月,每天都是守在那里,然后每次一有情况就要签字,然后颅内压力太高的时候就要动手术,然后前后几次反反复复这样。”

第一次住院期间,小梦凡经历了全麻颅内血肿清除、硬脑膜修补等几次大手术,直到一个多月之后,生命体征才暂时稳定下来。事发距今已经一年多的时间,梦凡经历了大大小小多次手术。虽然目前伤情基本稳定,但长远来看依然很不乐观。据梦凡的父亲介绍心疼地说,女儿现在的哭声还没有三个月时的响亮。

梦凡父亲:“现在她身体就支撑不了,现在坐着腰都是在那儿弓着,然后手就在下面,医生现在试着让她去坐,坐也不好现在更别说站了。”

根据广东一家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梦凡“右侧脑软化灶形成(毁损)约80%,并遗留左侧肢体偏瘫,发育后独立行走的可能性不大,需他人护理甚至需被他人看护,梦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及开颅术后,分别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

【走访】警方赴现场调查 追踪苹果坠落轨迹

一个小生命还没来得及体会世界的美好,就经历了如此严峻的生死考验,那么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呢?东莞警方第一时间对这一案件展开了调查。

2018年3月9日下午四点半,当一只从高空极速坠落的苹果砸到女童后,十余个大小不等的苹果碎片散落在单元门的周围,这是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时看到的场景。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当时就是说有个路人报警说有个孩子被砸到那个头部了,然后我们就马上赶到现场,我们去到现场的时候,小孩已经被送去医院,在事发现场就留下一大堆的苹果,比较碎,比较烂的,就散落在地上。”

根据警方在现场的初步调查走访,没有人看到这只苹果具体是从哪里掉落下来的,也没有监控追踪到苹果的坠落轨迹。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 :“就一个盲点,就反正拍不到吧,它这个监控都是向路面拍的,拍不到阳台,这个对我们侦查方面有很大的一个阻碍。”

在这样的情况下,警方根据坠落地点,初步划定了掉落的范围。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我们猜测这个苹果会在二单元那里坠落。因为通过苹果碎落的一个地方,就刚好是在二单元的门口这个位置,跟一单元还是有点距离。”

据警方调查,二单元共有将近一百户居民,警方逐一进行走访调查,核查住户当日活动信息。由于当时还没有到下班时间,事发时在家的只有几十户,警方还重点对家中有苹果的居民进行了询问。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当时有苹果在家的不多,只有两三户,就其中有一户是有小孩的,他们都说没有把苹果弄下去,砸下去。”

警方所说的这个小孩就是放学后独自在家的奇奇。事故发生时,她的父母都在外面工作,奇奇曾与母亲电话联系,讲述事情经过和警方走访的过程。

奇奇母亲:“她说好像一个苹果砸到一个小朋友,我说是不是你?她说不是,很快就回答不是。”

记者:“您为什么第一时间会问她是不是你?”

奇奇母亲:“因为正常的父母都会有这种顾虑你知道吗?因为我孩子很粗心,就是大大咧咧的性格。”

虽然没有找到目击者和相关的线索,但是警方在勘查中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只掉落的苹果是被人咬过的,因此在对居民进行走访时,警方同时提取了居民的生物检材,并与苹果碎片上的DNA进行比对。

【锁定】能否找到肇事者 关系案件走向

不仅是这起案件,很多涉及高空抛物、坠物的案件都面临着取证难的情况。《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时候,将由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而由此也曾引发诉讼时间长、难以服判息诉、被告无法拿到全额赔偿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能否锁定肇事者,关系着这起案件的走向。

2018年三月十五日,距离苹果坠落砸伤梦凡过去七天的时间,一份DNA检测结果将肇事者锁定为当年十一岁女孩奇奇。这一结果让奇奇的母亲非常震惊。她不明白女儿在文明礼貌、行为举止方面一向表现良好,为什么会将一只苹果抛到楼下呢?

奇奇母亲:“我孩子就平时哪怕我在车上吃个口香糖,用一个纸粘着往外丢一下,她都会说,她说妈妈你这样乱丢垃圾是不对的,她在这个方面还是做得很好,礼貌方面很好。”

那么在苹果坠落的那个下午,独自一人在家的奇奇究竟经历了什么呢?警方在走访到奇奇家时,还对一个细节印象深刻。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一开门那个狗都扑出来,吓一跳。”

据奇奇的母亲介绍,他们在家里养了一只重约四十斤的萨摩犬,平时吃饭喝水都在阳台上。

据奇奇母亲介绍,她家的阳台和客厅用推拉门隔开,阳台是露天铁艺围栏,事发时奇奇站在推拉门处,将咬了一半的苹果扔到狗食盆里,后来苹果弹出来通过围栏的空隙掉落到了楼下。

记者:“阳台全部都是露天的?”

奇奇母亲: “全部露天的,而且没有做防盗网,我们住进来的时候没有防盗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

一个独自在家的十一岁女孩,一时疏忽,把本想丢到阳台上的苹果掉到了楼下,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悲剧。调查清楚案件情况后,警方依据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做出了撤案的处理决定。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陈志强:“当时她是未成年,还未满14周岁,她主观上是一个无意的,不是说故意伤害的一个性质,最后我们是撤案。”

虽然警方对案件做出了撤案处理,但受害人梦凡及其监护人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月30日,梦凡的父亲余先生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奇奇及其监护人提起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五百四十余万元。

2019年4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委托代理人以小区建设设计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物业没有尽到维护提醒的责任为由,提出申请追加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对此原告也表示同意。法庭宣布将择日开庭。

【争论】物业和开发商是否担责 案件第二次开庭

苹果的坠落并非有意为之,但结果却是改变了原告一家人的命运。2019年10月10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对这一起高空坠物案件进行审理。

此次庭审中,原告一方依然提出了五百四十余万元的赔偿请求,与第一次开庭不同的是,除了要求肇事者奇奇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连带责任,还要求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庭上,三方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对小梦凡的不幸遭遇都表示了同情,但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分配上却存在着极大的争议。

被告肇事者及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我方认为本案中肇事苹果并非是小女孩向屋外抛掷的,而是从阳台的台阶与护栏间的空隙滚坠落到楼下的,坠物更体现的是一种无心之失,而抛物更倾向是一种故意的放任行为。”

奇奇及监护人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苹果能够从阳台上坠落并砸伤人,是因为小区的建筑设计存在缺陷。而被告开发商的委托代理人则认为,小区的建筑设计是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的,不存在建筑缺陷的问题。

被告开发商委托代理人:“涉案5号楼在设计方面,该图纸取得了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表明该栋的设计,包括入户是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另一方面,5号楼我们有提交竣工图,竣工图与设计图是一致的。我们同时有提交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表明该栋房屋是竣工验收合格的,也表明该栋房屋的质量是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

原告委托代理人认为,即使获得审批,但并不代表建筑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

原告委托代理人:“书面上的符合设计,并不意味着你能够防止真正的危险到来时候的损害结果的发生。而且从本案事实来看,你对案涉门头的设计和其他的设计,你在风格上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而恰恰是这一个风格上不同,导致了本案本来可以避免的事实、避免的损害结果,但却是悲惨地发生了。因此,作为房地产公司不能以你符合相关的标准来回避你的法律责任。”

庭审中,物业公司表示,事发后小区物业曾积极参加对小梦凡的抢救,并曾经组织小区居民进行募捐,而且也尽到了告知和管理的义务。

被告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答辩人自提供物业服务以来,就高空抛物的危害及禁止高空抛物等,在园区内已进行了充分的教育宣传及安全保障,履行了该方面的物业管理职责,不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形。”

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地为建筑物专有部分,物业公司对此管控有限。不仅如此,案件侵权人在事发时年仅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放任其独自在家,未尽到监护和看管义务,因此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被告肇事者及监护人委托代理人:“作为肇事人的父母,确实有责任监看、监护照看子女,但是事发的时候,(奇奇)已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其在放学后回家并独自短暂待在家里的行为,是在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依据侵权责任法,应依法相应减轻被告(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法庭上,各方还对小梦凡赔偿金的计算等问题发表了观点,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法庭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思考】如何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 坠物?

肇事者及监护人、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各方责任究竟该如何划分?还有待法庭的判决来定纷止争。但有一个问题是毫无争议的,那就是对于高空抛物、坠物的预防和治理,没有哪一方能够置身事外,面对这个复杂的问题,还需要各方来共同应对。

从烟灰缸到菜板,从铁球到大黄狗,近些年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从城市上空坠落的物品五花八门,那么谁又该为这些坠落的物品负责呢?侵权责任法根据物品的来源以及抛、坠落的地点等不同情形有着相应的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这种法律,尤其我们叫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一定得针对他的错让他承担责任才可以。在这个具体个案里面错在什么地方。因为这个抛物的每个情节是不一样的,每个细节是有很大差异的。”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要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的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并根据加害人行为的主观恶性和损害后果做出了梯度性的规定,发出了“高空抛物者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的声音。

专家也表示,面对高空抛物坠物问题,不仅要加大事后惩治力度,也应当利用法律、科技等手段,对个人、建筑商、小区物业等进行规制,有效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发生。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对于小区里高空抛物的监测从技术上是可以做到的。还有一个就是在新建的大楼,我们要对大楼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要予以完善,怎么样在设计中体现出来防止高空抛物,或者说是防止高空抛物造成危害。”

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在“侵权责任编”中,对高空抛物坠物等内容进一步作了完善,并提出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这次最高法院的意见,包括我们现在民法典的意见,基本上都在强调什么,强调就是预防,强调发现这个真正加害人的行为,强调预防什么,比如说要使用科技手段,或者是要把这个建筑尽量地合理一些,从设计开始建筑开始最后物业维护开始,尽量地采取措施,目的就是让这个事故不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