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之声
2017年底的一天晚上
杭州钱塘江边
一位倒走的老人
一条没有拴绳的萨摩耶狗狗
不小心撞上了
这下可闯了大祸:
老人吃足苦头,开颅手术
关于索赔这件事情,
也不简单......
近日富阳法院判决了此案
锻炼撞上萨摩耶致残
男子索赔18万
2017年12月的一天晚上8点多,李小姐带着她的萨摩耶在江边公共通道上行走。没想到,正在江边倒走健身王大伯与从草丛中突然蹿出来的萨摩耶发生了碰撞,王大伯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
之后王大伯被诊断为右侧颞顶部急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脑戳伤等,并做了开颅手术,清除硬膜外血肿,共花去医疗费用7万余元。
出院后,王大伯就其损伤致残程度进行评定,结论为构成人体损伤10级残疾。
去年12月,王大伯到富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小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近18万元。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时,王大伯说,事发时自己确实是倒着行走,但自己曾多次回头观察四周情形,无法预见会有动物从草丛中蹿出,致自己被撞倒受伤。
且王大伯认为,法律并未规定行人不能在公共行人道上倒着行走,即使存在过错,也只是一般过失,而不能认定为重大过错。
同时,王大伯认为,因饲养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同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小姐没办理养犬证,没牵狗绳,且又在公共场所,违反了城市养犬相关管理规定,理应由李小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李小姐则认为,王大伯在公共道路上倒着行走时,未关注其身后情况而自行跌倒受伤,他的病历中也记载说是“走路时不慎自己跌倒”,并非被狗撞倒;王大伯主张其主观意识无法预见,也足以说明他未注意自身安全。
另外,李小姐指出,王大伯跌倒后神智清醒,无明显外伤,她已出于人道主义垫付1.5万元医药费,因此不同意王大伯的赔偿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李小姐饲养的“萨摩耶”与王大伯相撞,造成王大伯较为严重的损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大伯夜晚倒行的危险行为,也是这受伤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足以认定王大伯具有过失。
因此,法院综合双方的情况,判决由李小姐承担其中60%的责任,其余40%的责任由王先生自行承担。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最终认定,王大伯的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因此应由李小姐负担9万余元,扣除前期已垫付的1.5万元,李小姐最终应支付王大伯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