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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司机凌晨碾死车库入口醉酒者,被羁押457天后检方认定不构成犯罪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发布时间:2021-10-14 11:57:00

河南三门峡司机凌晨碾死车库入口醉酒者 被羁押457天后检方认定不构成犯罪

凌晨时分,王琦驾车进入居住的小区,拐弯进入地下车库,起落杆抬起。

车库入口一片昏暗。他和坐在副驾的母亲都未注意到,车库入口的起落杆下,躺着一名不省人事的醉酒男子。车继续往前,突然颠簸了一下。

2019年7月20日,碾死醉酒男子的王琦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也以该罪名对王琦提起公诉,认为王琦驾车进入车库时,未判明路况。

王琦家属认为,这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事件,而非刑事案件,“肯定不构成犯罪。事发时是深夜,车库入口处光线不足,醉汉又躺在‘视觉盲区’。任凭谁也想不到底下会躺着个人吧?”2020年8月28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同年9月24日,红星新闻刊发《凌晨碾死车库入口醉酒卧倒者 检方建议追究刑责,家属称无罪系意外》报道,聚焦这起“不慎碾死醉酒者被控罪”的蹊跷刑案。

报道刊发后不到一月,2020年10月19日,湖滨区法院对王琦取保候审。从被刑拘到取保回家,王琦一共被羁押了457天。

此后,该案又经历了数次开庭,法院迟迟未作出判决。日前,该案迎来最新进展。2021年9月30日,湖滨区检察院对涉事司机王琦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认为王琦不构成犯罪。

↑检方《不起诉决定书》。

湖滨区检察院表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王琦对死者当日凌晨因醉酒后绊倒在地下车库起落杆附近存在注意义务,王琦主观上没有过失,其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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