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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市看守所:19岁少年羁押期间死亡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21-10-14 09:09:00

成都市公安局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相关情况

2021年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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