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家政中介公司的服务时,中介公司往往会向雇主提供一份格式合同,其中会对免责条款和雇主责任等相应内容加粗加黑,法官在案件审理时,也并不会仅仅依照格式条款,就作出对提供统一格式条款一方有利的判决。“如果说家政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故意造成损害,也要根据雇主的实际损失,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徐全影表示。
徐全影法官还提醒大家,因为雇主与中介之间,签订的是服务协议,而中介机构也不是直接的侵权人。所以如果说用法律来协调双方关系的话,要通过服务合同的条款来约束对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是实际损失的发生情况,来主张权利。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