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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个人交通违法将抄告单位、纳入个人征信

  来源:山东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1-07-03 10:57:00

德州交警:人脸识别、抄告单位,个人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

一直以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都是路面执法的管控重点。日前德州交警发布《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为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文明,个人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

即日起,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严厉的教育处罚,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甚至会纳入个人征信!

整治重点

1

机动车不悬挂车辆号牌、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行人、违停、乱鸣喇叭、乱抛杂物;

2

骑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行、斜穿道路、违反交通信号、越线停车、乱停乱放、横过道路或行经人行横道不下车推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3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乱穿、斜穿道路、翻越护栏、不遵守交通信号。

整治对象

所有交通参与者,包含单位公务用车、运营车辆、干部职工私家车及所有干部职工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抄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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