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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振兴路:7名俄罗斯、白俄罗斯女子在KTV当服务员

  来源:浙江兰溪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2-27 11:13:00

2月18日,兰溪市公安局通报一起外籍人员非法务工案,提醒用人单位和外籍人员一定要了解和遵守出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务工条件。

2月14日下午,兰江派出所民警在兰溪市振兴路某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寓内有7名外籍女子,民警在查看她们的身份信息后,得知都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经查,这7名女子分别来自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半个月前持各国护照先后入境,在兰溪市一家KTV当服务员,并根据KTV安排住宿在振兴路某公寓,未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现该7名外籍女子因未办理居住登记和非法就业被兰溪市公安局处以警告并罚款6000元。同时,因该KTV涉嫌不具备聘用外籍员工的资质,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籍人士要在我国打工,应持有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同时必须具备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有确定的聘用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警方提醒,用人单位和来我国就业的外籍人员,一定要遵守我国的出入境法律法规。如果对法律法规不清楚,可以拨打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