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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高坪区隆兴乡:23岁小伙不满被叫醒用木棒击打奶奶头部致死

  来源:四川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7 17:04:00

  3年前的一天,23岁姚某在奶奶叫其起床时因对奶奶不满,使用木棒击打奶奶头部致奶奶死亡。经鉴定,姚某为脑外伤后综合征、边缘智力,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日前,本案经南充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0年。

  悲剧发生在2018年2月5日。

  姚某居住的村子位于高坪区隆兴乡某村。2018年2月5日早晨8时许,奶奶杨某上到姚某位于二楼的卧室,叫他起床吃早饭。但姚某当时没有起来,杨某便上前将被子掀开,被叫醒的姚某很不高兴。吃过早饭后,姚某又继续回到卧室睡觉。

  两个小时后,奶奶杨某又上到楼上叫姚某起床。姚某极不耐烦,之后用脚将奶奶踢倒在地,然后回到卧室,并关上房门。司法文书内容显示,当天奶奶杨某下楼拿了一根木棒,将姚某睡觉的卧室门撞开,并骂了姚某几句,同时用木棒打了姚某小腿一下。之后,姚某抢过奶奶手中的木棒,并对奶奶的头部等身体部位击打,后将奶奶打倒在卧室门口。

  当天,在打了奶奶之后,姚某便离家外出,直到天黑后回家睡觉。据悉,姚某1997年出生,仅初中文化,无业,父母一直在外务工,事发当天,家中除了姚某和奶奶杨某外,还有长期卧床在家的爷爷,但爷爷的听力及表达存在严重问题。

  2018年2月6日早上,杨某被人发现在家中死亡,消息随后在村里传开。之后,有村民打电话报警。

  案发当天,在接到村民报警后,辖区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姚某承认是其用木棒将奶奶杨某打死。后经鉴定,杨某系被他人用棍棒类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2018年3月23日,姚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后经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姚某为脑外伤后综合征、边缘智力,2018年2月5日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19年1月18日,本案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但因姚某言语紊乱,不能正常表达,休庭后,经委托鉴定,姚某为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边缘智力,当时无受审能力,法院后裁定对本案中止审理。2020年11月24日,经委托鉴定,姚某当前有受审能力,法院遂裁定恢复本案审理,并于2020年1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日前,本案经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在奶奶杨某叫其起床时因对奶奶不满,使用木棒击打奶奶头部致奶奶死亡,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姚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姚某取得了被害人杨某家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日前,高坪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0年。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