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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县:五男子奸淫幼女一审获刑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27 10:35:00

湖南祁东法院:五男子奸淫幼女一审获刑

8月26日,澎湃新闻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法院获悉,该院于8月25日,对王文等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丁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邹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判处二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经被告人张某某、周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及被告人丁磊等人的介绍,被告人王文、邹忠、蒋华兵、刘志翔、王钢明知被害人周某某等人未满十四周岁,仍然分别对周某某等人进行奸淫。此外,丁磊还有奸淫其他幼女的犯罪事实,王文还有奸淫其他幼女、强奸他人的犯罪事实。

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文、丁磊、邹忠、蒋华兵、刘志翔、王钢奸淫幼女、强奸他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强奸罪,其中王钢强奸未遂;被告人张某某、周某某帮助他人奸淫幼女,是强奸罪的共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为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此前报道

据澎湃新闻消息,针对近日网友反映“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一事,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官方2019年11月18日下午回应记者称,自从接到报案后,祁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批捕两人,该案中确实有两名公职人员涉案。

周先生18日向记者反映,2019年9月28日17时许,其女儿周婷(化名)的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王某茜以辅导作业为由从家中骗走,并带至祁东县“金樽KTV”。随后,张某怡、陈某升、周某云等人以控制、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令周婷谎报年龄为异性陪酒伴唱。其间,周婷因害怕被打,只得任由摆布。

周先生称,接下来的9天时间里,在上述几人的逼迫和协助下,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诱、强迫等方式对周婷多次实施了强奸,其中涉及两名祁东县公职人员。

在了解到女儿遭遇后,2019年10月3日,他向祁东县公安局报案。祁东县公安局迅速立案,并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提请逮捕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以周婷的年龄存疑、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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