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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出租车司机两年19次“碰瓷”公交 勒索钱款44400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9-03-22 14:02:00

      两年“碰瓷”公交车19次,出租车司机张某昨天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蹊跷

  多公交车司机“剐蹭”同一辆出租车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公交司机彭师傅驾驶公交车在朝阳区安慧桥西准备进站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剐蹭。由于是公交车全责,彭师傅选择“私了”,赔偿出租车司机张某2800元。

  当他将自己的遭遇讲给同车队的王师傅听时,没想到其也与同一辆出租车发生过相似事故。

  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张某驾驶出租车与公交车发生19次事故,敲诈勒索公交车司机钱款共计44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利用公交司机害怕被公司处罚的心理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真相

  利用交通法规“碰瓷” 害怕败露辞职

  在庭审中,张某称,在公交车并线时,他会主动贴近“不让道”,甚至加速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径直往前开。停车后,张某一般会主动报警,而根据交通法规,这种情况下并线车辆被判定为全责。“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公交车里还有乘客。”张某称。

  当审判长提问“你为什么选择公交车为目标”时,张某称,选择公交车作为“碰瓷”目标主要是因为公交车司机大多会主动要求“私了”。

  案卷显示,被“碰瓷”的公交司机称,发生这样的事故确实是公交车全责,如果按照正常途径走车队保险,司机不但会被停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还可能影响绩效和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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