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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林市陈志伟持枪杀人后成国家干部 公安局长检察长“保”他25年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8-11-04 06:11:00

    男子持枪杀人后成国家干部,公安局长久拖不决检察长蓄意包庇

持枪杀人的黑龙江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犯案后一度被“保”住了。

先是时任海林市公安局局长吴连成、法制科科长周元龙不依法履职,充当“保护伞”,韩宝林出任海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也对陈志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久拖未决;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拖延处理、蓄意包庇,使陈志伟未受到任何处分,不仅如此,郭世昌还让正处于受到刑事侦查的陈志伟违规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

海林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代管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11月2日下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上公开通报了7起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由此披露了25年前陈志伟被“保”住的细节。

1993年1月,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韩宝林在同年8月任海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对陈志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久拖未决,使其未受到应有法律制裁;1994年初,韩宝林要求陈志伟父亲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韩宝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

另外,1993年,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案件卷宗存放于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员韩国军未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对陈志伟涉嫌故意杀人案调查卷宗丢失负有直接责任,直接影响和阻碍了案件侦办,致使陈志伟未被及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韩国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牵涉其中还有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

1993年1月,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后,郭世昌拖延处理、蓄意包庇,使其未受到任何处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993年5月,陈志伟不具备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条件,郭世昌同意将其列入录用范围,使其正处于被刑事侦查期间却违规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郭世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据《牡丹江日报》报道,牡丹江市纪委监委11月2日还通报称,时任海林县委书记孙登学,为陈志伟免予刑事处罚,说情打招呼、阻挠干预案件依法办理;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案发生时,海林市公安局局长吴连成、法制科科长周元龙,不依法履职,充当陈志伟恶势力“保护伞”。鉴于三人已死亡,故不再予以追究。

此前一天,11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官方网站通报9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

通报称,2005年以来,以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规经商,参与并实际经营典当公司;违法高息放贷,借机强取豪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纠集社会人员限制未偿还借贷利息人员的人身自由;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轻伤害;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与人发生口角,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弄虚作假,骗取干部和党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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