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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老年代步车”被轿车追尾 老人一死一伤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8-03-26 14:55:00

     汽车追尾代步车 老人一死一伤 司机被认定负全责

  近年来,路面上出现了一批各式各样的小车,名为“老年代步车”,不仅体型接近汽车,而且各种设备也是看似“一应俱全”。但其实这类代步车多为小厂装配,安全性毫无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近日,海淀检察院就承办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一辆老年代步车被后车追尾,导致车上两位老人一死一伤。

       事发

       代步车被追尾 俩老人一死一伤

       三年前,女儿给年近八旬的父亲王老汉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这辆车给老两口的出行带来了不少便利,虽然王老汉没有考取任何车辆驾照,但一直以来也没有出现过问题。

       去年十一期间,王老汉和老伴打算从海淀区的女儿家回到石景山自己的家。吃过午饭后,王老汉便启动代步车,载着老伴驶出小区,上了闵庄路,沿着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因为视野良好,路上车辆也不多,他很快将车子的时速提到了45公里/小时,并沿着最内侧机动车道行驶。

       行驶中,突然王老汉感觉车子后部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自己和坐在副驾驶的老伴随即被甩出车外。王老汉被撞飞迷糊了一阵,看见老伴倒在路上,双眼紧闭,一股鲜血从头部涌出。老年代步车后部严重破损,车门变形,部件散落一地。

       后面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田某某赶紧拨打了120和110。随后民警和救护人员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置。王老汉的头部流血,经包扎后被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经鉴定其伤情为轻伤二级。不幸的是,老伴刘老太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处理

       司机开车分神 交警认定担全责

       据驾驶员田某某说,案发前他正在寻找国家电网营业点想要给电卡买电,可由于对路段不熟悉,他一边看导航一边开车,当发现代步车时,两车距离只有几米了,踩刹车也已经来不及了,于是酿成了惨剧。

       交警于去年11月2日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认定书显示,田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虽然王老汉存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但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最终田某某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王老汉和刘老太无责任。近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海淀检察院已对田某某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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