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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储戶借记卡5天被盗刷27万 银行被判赔偿21万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8-02-03 15:36:00

你见过这样的银行卡盗刷吗?第一步,伪造受害人身份证在银行的异地支行以受害人名义开设新银行卡并修改受害人预留的手机号码;第二步,利用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将受害人旧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步,将第三方交易平台资金转入其控制的新卡并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取出,完成盗刷。

近日,高新法院审结一起新型银行卡“盗刷”案件,跟常见的利用“复制卡”完成的银行卡盗刷案件不同,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盗刷模式非常新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将其旧卡开户行——某银行成都南华北路支行告上法庭,认为银行未能尽到合同义务,应当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2017年7月,高新法院判决被告银行赔偿原告损失约21万及利息。被告不服判决,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成都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银行卡5天被盗刷27万,银行被判赔偿21万。视觉中国资料图

案情/ 5天被转出27万

2015年11月20日,原告吕某在被告银行办理了银行卡一张,预留了手机号码,并开通了电子银行和余额变动提醒等服务。开卡后,吕某一直正常使用。不料在2016年12月4日,吕某持旧卡刷卡消费时,发现银行卡因出现异常而被冻结。

吕某马上进行了电话挂失,第二天到银行查询时,发现旧卡遭遇盗刷并发现案外人在位于河南省的某银行鹿邑支行以自己名义办理了一张新卡。随后,吕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通讯诈骗,银行卡资金遭到盗刷。2017年2月,吕某将旧卡开户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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