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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亲生父母将8岁女儿出租盗窃 5万一年 被撤销监护权

  来源:央视新闻  发布时间:2017-06-06 11:47:00

       最近,在一起宣判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一对父母对8岁女儿的监护权。而起诉方,是安徽省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父母是孩子最亲近的人,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法院要撤销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他们究竟对自己的孩子做了什么?来看庭审和记者调查的情况。

  审判长 聂雪梅:撤销被申请人何某某、李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何忠吉、何花志为何某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来,年仅8岁的何某某曾被父母以每年5万元左右的租金,出租给“盗窃团伙”,成为一名“小扒手”,跟随三名孕妇在安徽、河南等地流窜作案近两年时间。在被公安部门抓获后,2016年6月,何某某被移送到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当时,她呈现出的心理状态退化到了婴幼儿时期。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心理咨询师 陈雯雯:前一个礼拜都不能下床,上厕所什么的都需要专人去抱,吃饭都要喂,我们一直都以为她是个残疾的小孩,而且见到我们就哭,一直就不讲话。

  2016年9月,何某某被蚌埠市救助站送往怀远县茆塘小学成为一名插班生。刚入学时,何某某难以和同学接近,还经常偷同学的东西。经过近一年的学习生活,何某某在生活和性格方面开始逐步回归正常。

  陈雯雯:就是派一个年纪比较大一点的阿姨,二十四小时去照顾她。平时我们社工和心理老师都会经常去看看她,给她做做心理疏导。

  据了解,何某某的老家在湖南永州,家中有4个兄弟姐妹,其母亲李某某曾多次参与团伙盗窃并被处理过。2016年8月,蚌埠市救助管理站依法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决定通过申请撤销何某某父母的监护权,并依法为孩子重新指定合格的监护人。

  经过9个多月的等待,6月2日下午,案件在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何某某的父母作为何某某的监护人,对她不管不问,明知别人带女儿盗窃还予以默认和放任,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审判长 聂雪梅:依据我们最新出来的未成年人指导意见,真正地要把法条行使到事实,这个案件也有典型的代表意义。我们这样做就是指定她爷爷奶奶,一个是她爷爷奶奶有这个能力,另外撤销权也是对她父母的一个教育,主要还是起到教育,还是想让孩子回归家庭。

  庭审中,何某某的父母经法院传唤未出庭,爷爷何忠吉来到了现场,旁听宣判结果。

  何某某爷爷何忠吉:以后再也不会让孩子和坏人在一起了,下学期会让她在家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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