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广东新丰县司法局政工科长李伟理夫妻管理的练溪托养中心49天死20人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7-03-20 15:34:00

“送去的时候人基本是健康的,但是新丰(过得)实在太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在他统计的死亡原因中,有数十人死于肺炎。“这和中心卫生条件不够好有很大关系。”

上述数据未得到练溪托养中心和新丰县民政局证实。

练溪托养中心副主任刘凤在多个死亡证明上标注为“监护人”。

3月19日,刘凤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死亡已比以前少多了,之所以存在死亡的情况是因为送来的都是流浪人员,送来时就疾病缠身。

“一年盈利一两百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练溪托养中心从2010年开始运营,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

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显示,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为“粤韶新民政字第07021号”,法人代表为罗丽芳。

罗丽芳的亲属罗腾(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39岁的罗丽芳曾是新丰县社会福利院一护工组长。2010年,新丰县民政局提出要新增一处托养机构,罗丽芳抓住了机会。

按照当年县民政局与自然人罗丽芳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新丰县民政局作为甲方将县福利院接收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来的部分寄养人员转给乙方罗丽芳经营和管理。

按照协议,寄养地点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场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负责。

另外协议中明确,转移给罗丽芳的所有人员,新丰县民政局按现行供养费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币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为局管理费。若供养方增加供养费,按增加额的10%提留作为局的管理费。”

六年来,练溪托养中心业务范围逐年扩大,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中标,获得当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服务项目。

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7月,练溪托养中心中标了东莞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为两年。

多位知情者回忆,练溪托养中心最初接收的托养人员仅有几十人,2016年时增加到五六百人规模,直至2017年3月被要求整改时,托养人员共733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