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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被举报“向官员行贿”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01 14:36:00

青岛律协会长被举报“向官员行贿” 司法局:构成违纪,已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持续受到青岛律师于凯等人的实名举报,被举报的事项为“向官员行贿”。

12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针对张金海被举报事项,司法局已经调查处理完毕,“其向官员送5000欧元”的事实非常明了;青岛市司法局认为,张金海行为“肯定构成违纪”,已给予张金海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张金海出席某律师学院成立仪式

于凯等人在此前的举报材料中称,2015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青岛市教育局原副局长、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受贿一案一审判决书,并牵出张金海等人涉嫌向李振江行贿的事实。

记者查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5)北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李振江接受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甲的请托,分别为张某甲的同事李某丙、荆某的孩子办理青岛新世纪小学、青大附中上学事宜,后收受李某丙、荆某通过张某甲所送的贿赂款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41946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内容

张某甲提供的证言显示,2014年上半年,两名同事委托他联系李振江帮忙办理孩子入学事宜;李振江帮忙办成后,两名同事来到张某甲办公室,给了他一个信封,让他给李振江送过去“表示一下心意”;此后不久,张某甲请李振江夫妇等人聚会,将信封给了李振江。

于凯介绍,经向多人核实,判决书中的“张某甲”,即张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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