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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32岁男子冒充记者发200封勒索信,4位上市公司高管被敲诈134万元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1-02-27 12:29:00

   200封勒索信炸出4家上市公司高管,何种“私人秘密”让其乖乖打钱?

  到底是何种“私人秘密”让上市公司老总们乖乖打钱“了事”?

  一高中学历男子冒充新闻记者、以揭露个人隐私为由寄出敲诈勒索信件200封,竟有4家上市公司高管“中招”,成功敲诈获利134万元。因另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向公安机关报案,“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东窗事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一审判决文书,披露了更多细节。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期间,被告人符某青以敲诈勒索钱财为目的,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员照片等)并制作敲诈勒索信件200封。信中声称掌握收信人的私人秘密,并要挟其向指定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或35.2万元。

  据悉,200封信件同时投递邮寄之后,符某青成功从奥普家居(603551.SH)、泰林生物(300813.SZ)、广大特材(688186.SH)、瑞玛工业(002976.SZ)4家上市公司高管分别敲诈所得33.5万元。成都先导(688222.SH)董事长被索要35.2万元,受害人李某未转账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符某青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等,敲诈勒索相关款项退赃退赔。

  “我很诧异。半小时前刚从朋友那里得知公司高管有这个事情(被敲诈勒索)。具体的案件经过和相关细节,我需要和当事人去了解。”一位涉案上市公司董秘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在此之前没有听任何人提起过,完全不知此事。

  该人士还对记者表示,其充分尊重法院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判决,但法院判决文书对受害人的企业及职位等隐私信息不做处理而公之于众的做法还是比较罕见,其对此持保留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5家涉案企业均为2020年刚上市的A股公司,被告人符某青的作案时间2020年3月至4月与这些公司上市时间非常临近。其中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导登陆科创板上市后第二日,董事长李某即收到敲诈勒索信件。一周后的4月23日,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4月29日,符某青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

  “从时间点上,被敲诈既遂的几家公司,都是在当时刚上市不久,这类公司对于公司舆论环境,高管信息等等更加敏感,也是导致犯罪行为得逞的外部环境原因之一。”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值得一提的是,引发外界关注的是一封封“一口价”30余万元的敲诈勒索信件背后,到底是何种“私人秘密”让上市公司高管们乖乖打钱“了事”?

  曾杰分析指出,此案中最关键是,被告人符某为什么会盯上这个人群。

  “首先,这些高管的个人姓名等信息多数是公开的;其次,上市公司高管出于个人名誉和防止出现负面信息黑天鹅事件发生,试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用报案等合法形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也侧面反映了当前公民的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部分人员对于相关负面信息过于敏感,合法公关事务处理缺乏完善的流程。 ”他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