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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机器”双轨“洗稿”“拆解拿走”诸多原创文章:软件“秒洗”,写手规模接单千字十元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赵思维    发布时间:2021-01-13 15:01:00

  这一现象也引起监管层的关注。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多次开展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每一次专项行动会结合这一时期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针对性开展整治行动。

  “剑网2018”专项行动中就明确将“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列入整治范畴中。

  除了监管层,治理“洗稿”,自媒体平台是重要一环。平台解决投诉、打击“洗稿”行为的方式态度往往决定了该平台“洗稿”现象是否频发的关键。

  记者注意到,在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投诉页面,对抄袭行为的认定包含“通过特殊方式整合他人原创内容、明显‘洗稿’他人原创内容、大篇幅引用他人原创内容及直接搬运他人原创内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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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投诉页面,将抄袭行为的认定包含“通过特殊方式整合他人原创内容、明显“洗稿”他人原创内容、大篇幅引用他人原创内容及直接搬运他人原创内容”的情形。

  对此,微信方面向记者表示,经平台审核,按现有法律可明确界定的较为明显的抄袭或“洗稿”内容,平台将直接删除,并根据综合违规情况对其帐号进行相应处理。对原创性有争议的内容,通过“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合议的方式认定为“洗稿”。

  “今日头条”头条号平台相关负责人认为,一些创作者通过“同义词替换、句式变化”等方式,增加了洗稿内容识别和判定难度。当确认稿件是对他人原创内容进行删减、修改后拼凑制成,内容行文逻辑、核心观点照搬原文或与之多处相似,平台都认定该行为是“洗稿”。

  就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百家号文章“洗稿”、写手批量“洗稿”给“百度知道”回答问题、贴吧出现的“洗稿”放单接单网帖等,记者现象向百度公关团队多次反馈,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应。

  专家:新《著作权法》给“洗稿”戴上“紧箍”

  “洗稿”,一般指采用同义词更换、语序转换、段落变换、增删非关键词语等手法生产内容,导致与他人作品主题、观点、逻辑、表达等方面存在“实质性相似”,伤害原创者的利益,违反平台运营规范的行为。

  与之意思相近的“抄袭”,一般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擅自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照抄、照搬或套用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洗稿”和与抄袭剽窃的性质是否一样,各方有着不同看法。

  对于二者异同,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的报道中,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清认为,“洗稿”与剽窃本质上无差别,如果一定要说差别的话,只能说一个是行业术语,一个是法律术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也认为,如果严格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分析,“洗稿”行为本质上就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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