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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郑州兰博尔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孟连军虚增工程款骗取国家工程款1.6亿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时间:2020-11-21 23:04:00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巨额赃款被孟连军个人账户以及指定账户,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权,以及房产、车辆,挥霍。而且所购置的房产分布在北京、珠海、郑州等地。

2016年11月,孟连军指使邰振松向周力、李慧转款1045万元,用于购买周力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南小区923号楼2层4门208房产,共支付房款、中介费996万元,余款54万元被李慧用于个人消费。

2017年3月,孟连军指使邰振松转入其实际控制的豫星公司中信银行账户3000万元,安排许某1将其中的2845.9296万元转至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用于支付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6号院11号楼3层302、18号楼1层102、24号楼1层102房产购房款,剩余154万元转至许某1银行账户供孟连军消费使用。

2017年3月至4月,孟连军为购买北京美高梅公馆4套公寓和1套住房,向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874.82万元,邰振松按照其安排转入指定账户760万元,702万元用于缴纳房款,58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

2017年7月,孟连军为以其控制的国信达公司名义购买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50号3单元1301房产,指使邰振松转入路某银行账户1050万元,路某支付购房款1035.5508万元,剩余14.4492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

2017年3月至12月,孟连军为购买黄东彩在海南省陵水县大坡镇英洲村安置区的4套自建住房,用孟浩银行卡转款118万元,指使邰振松转款60万元,用其个人农业银行卡转款58万元,向黄东彩支付购房款共计236万元。

2017年3月,孟连军指使邰振松支付158.802万元,用于为国泰融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恒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兰博尔公司子公司)交纳办公用房租金、押金。2017年10月,孟连军安排胡伟杰将133.8822万元房租在国泰融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予以报销,转入胡伟杰银行账户,胡伟杰以其个人名义用120.3742万元在天津市华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购房首付款用于购房,余款13.508万元用于胡伟杰个人消费。

2018年1月,孟连军为购买河南省开封市金茂广场四间商铺,向河南开封加宝置业有限公司支付43.5672万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孟连军以孟浩名义购买郑州恒大悦龙台花园2号楼2单元1601号住房和3个停车位,向河南恒龙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共计309.5793万元。其中使用孟浩银行卡支付229.7561元,使用孟浩信用卡刷4万。等等。

此外,孟连军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2013年至2017年,孟连军担任兰博尔公司董事长期间,擅自决定设立郑州兰博尔名胜置业有限公司、国泰融信(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投资河南中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91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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