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华晨集团65亿元债券违约风波升级:证监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中介招商证券被同步核查

  来源:界面新闻见习记者刘晨光    发布时间:2020-11-21 14:53:00

该监管警示函表示,上述债券存续期内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能及时披露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受到上交所通报批评的自律管理措施事项,还有未能就公司存在流动性风险、无法按时足额偿付17华汽05本息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等。

11月20日,上交所再发监管警示函,这次的对象聚焦到作为债券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的招商证券。

根据上交所出示的监管警示函,经查明,招行证券在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方面,未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发行人于2020年陆续发生受到上交所通报批评的自律监管措施、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发生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对重要子公司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外,上交所指出其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间未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对发行人的流动性风险和偿债能力重大不利变化进行持续跟踪监测、排查和预警,在本期债券出现重大偿债风险时未及时调整债券风险分类。

上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第1.6条。第3.3.5条、第4.2.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行为的性质及情节,根据《挂牌规则》第1.8条、第6.2条、第6.3条,《风险管理指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警示。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