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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威市副市长姜保红受贿、权色交易获刑12年 揭发他人立功

  来源:甘肃定西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0-01-23 17:14:00

   1月22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甘肃省武威市政府原副市长姜保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保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姜保红受审资料图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保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武威市招商局局长、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武威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18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300克,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姜保红部分犯罪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姜保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姜保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姜保红被称为“美女副市长”,其曾被通报“搞权色交易”。她于2018年8月在任上被查,2019年1月与武威原市委书记火荣贵同时被“双开”,2019年8月受审。

双开通报称,姜保红在任武威市招商局局长、发改委主任、副市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参与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和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任职地方的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参与超标准接待;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外出去向;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权色交易,谋求职务晋升等不当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评价,姜保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价值观念扭曲,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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