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一年后,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接受了公审。
据今天中国法院网的消息: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努尔·白克力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消息强调: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对于此判决,民众反映平淡。7910万余元,在不断刷新贪腐纪录的当下,这个数字并不惊人,特别作为一个正部级的高官。
事实上,也可能与法院的查明与通报内容较为理性有关。这并不意外。法院的措词严谨符合法理,由于没有任何情绪的表达,所以看起来很平淡一些。
然而,这种冷静表达并不意味着危害小。
展开其履历与判决不难看出,努尔·白克力的仕途转折起于1998年,也正是这一年开始,努尔·白克力便开始了长达20年的贪腐。且一边贪腐一边扶摇直上。
1998年2月前,努尔·白克力刚刚担任两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这是一个看上去较为风光的职务,但在错综复杂的政坛,并不是绝对的实权派,而在此之前,努尔·白克力从未主政过一方,甚至连一天的县委书记或县长都没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