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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调查:吉药控股牵手“吉林首富”从“中止”到“终止”花式割韭菜

  来源:中国基金报    发布时间:2019-08-13 12:02:00
信息披露有问题

公司“甩锅”给员工

对于这次吉药控股公告的调整,以及未来重组预期从有到无的重大变化,深交所也在第一时间下发两份关注函,要求吉药控股说明是否存在故意停盘、炒作股价、故意报备不实文档等问题,而其中交易所对吉药控股的“失误说法”也表示重点关注。

7月25日,在吉药控股宣布重组失败后,深交所就向公司发布了第一份关注函,要求吉药控股说明终止收购的原因和合理性。交易所提出,既然公司知道修正药业的借壳上市不符合现行规定,为何吉药控股仍然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审慎、炒作股价等情形,并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情形。

7月28日晚间,吉药控股回复上述关注函称,“因修正药业体积庞大,旗下业务板块较多,其销售额和利润等财务指标无法直接简单判断,其适合合作的资产尚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谨慎把关,其是否触发创业板重组上市不好判断。为不给双方带来风险和市场影响,修正药业方面的意见是必须停牌之后才能明确商议具体事项。”

按照吉药控股的解释,停牌后再进行尽调发现已经构成修正药业的重组上市触发现行上市规则的限制,最终导致了吉药控股收购的失败。

公告称,“在发布停牌公告时,尚未取得修正药业近年各项财务数据,仅从初步判断,此次收购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并未确定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停牌期间,经过双方信息交换,并由专业机构判断确认已构成重组上市,因创业板重组上市实施细则尚未明确,暂时无法继续推进。”

而除了重组停牌判断有问题之外,交易所认为吉药控股提出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错误公告说法也值得怀疑。

7月26日,交易所再度向吉药控股发出关注函,对吉药控股所称“经办人员失误将,在传递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过程中,误将修订稿当做最终稿归档”,导致信息披露有误”的情况,说明归咎于经办人员失误是否符合常理和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实披露配合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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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吉药控股坚称错误公告是“失误造成”。在7月29日公司的回复函中,吉药控股表示“公司与修正药业签订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在2019年7月24日下午方签订完成因签订地点在对方公司,公司办事人员为尽快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使用手机微信传递协议签字页照片,在时间仓促的情况下,上传人员误将协议修订稿作为最终稿附带签字页上传报备,并在编制公告时引用了该协议中与最终事实不符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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