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励之在1981年当上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后来被除名有政治方面的原因。而陈敏恒被除名,既有科学道德方面的问题,也有经济方面的原因。
1997年,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胡黎明博士毕业论文涉嫌剽窃,胡黎明的导师就是陈敏恒院士,胡黎明发表的另外几篇“造假”论文也有陈敏恒的署名,因而受到“论文抄袭事件”牵连的陈敏恒被中国科学院除名。
胡黎明二十多岁就已经出名,28岁在华东理工大学博士毕业留校,从晋升为教授,到取得博士导师资格,只用了两年的时间,成为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1997年,他的博士毕业论文“涉嫌剽窃”被揭露。作为其指导老师的陈敏恒,负有责任。当时也有人提出,在胡黎明读博期间,陈敏恒正在担任华东理工大学校长,事务繁忙,无法了解论文具体内容。但多数院士认为,既然署名,就应该承担责任。
网络上也有人发帖,认为胡黎明还是有能力有学术建树的人,只是急功近利心态让他走了弯路,他属于年轻气盛,得罪了不少人,加上陈敏恒后来退休,所以出现问题后就没人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