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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巡视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周平军受贿重婚获刑8年:让情人与外甥假结婚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戴幼卿 李涛    发布时间:2019-06-24 12:53:00

近日,关于湖北省纪委原副处周平军的一段荒唐往事在网上流传,有消息称,周平军婚内出轨,为了掩人耳目,让自己的外甥与情人郜某假结婚扮夫妻。6月23日,北青报记者搜索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法律文书发现,湖北省纪委原副处级干部周平军婚内出轨生育子女,为掩人耳目让情人与外甥举行婚礼;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周平军因犯重婚罪、受贿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被没收财产20万,后来他提出申诉被驳回。

湖北省原副处周平军被指让外甥与情人假结婚 因受贿、重婚被起诉

近日,关于湖北省纪委原副处周平军的一段荒唐往事在网上流传,有消息称,2008年,周平军的情人未婚先孕,但周平军尚未离婚。为了掩人耳目,周平军让自己的外甥与情人郜某假结婚夫妻。

6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周平军犯受贿罪、重婚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中看到,周平军(又名周萍军,曾用名周某甲),硕士研究生,原湖北省委巡视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因涉嫌犯受贿罪、重婚罪于2015年4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平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重婚罪。被告人周平军犯有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周平军多次收受贿赂,且有索贿情节,予以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平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扣押的一辆奥迪A6 轿车、一个LV包、一条LV丝巾、一个金佛挂件予以收缴,对其受贿所得30万余元予以追缴。

周平军曾提出上诉否认自己受贿、重婚

随后,被告人周平军上诉提出:原判认定其收受罗某甲价值51万元的奥迪车一辆系认定事实错误,罗某甲一直在主张该奥迪车的财产权或债权;王某甲帮助其偿还254169.10元住房按揭贷款,系因其与王某甲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非受贿;董某送给其金佛挂件属同学朋友间赠予和礼尚往来,并非受贿,且该金佛挂件的价值缺乏司法鉴定确认,不应认定;原判认定毛某送给郜某一个价值2.15万元的包和6450元的丝巾,以及罗某甲送给其子女红包2万元系其受贿的证据不足;原判认定其收受罗某甲2万元和价值8120元家具系受贿不当,上述款项其事后均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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