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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国受贿208万元获刑5年

  来源:华商报 申度    发布时间:2019-06-10 10:52:00
  7、2012年夏季一个晚上,宁建国在家门口,收受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董事长陈某伟现金人民币10万元。

  陈某伟,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董事长、西安伟华医疗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证言证实,2010年9月,西安伟华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与宝鸡市卫生局按照医改政策,签订合作办医协议,成立了公私合营形式的股份制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他出任董事长至今。市卫生局是第三人民医院的股东,也是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对医院负责管理和监督。

  2012年,宁建国从宝鸡市计生局调任宝鸡市卫生局局长,为了争取宁建国对医院的支持,2012年夏季的一天,他请宁建国吃完饭后送其到家门口,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手提袋递给了宁建国。

  8、2013年上半年一天,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家中,收受李某中因为其子安置工作而委托陈某送给宁建国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言证实,2012年下半年一天,陈某(宝鸡市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欣康分公司职工)打电话说一个朋友的孩子退伍了,已经分到了宝鸡市卫生系统,想让宁建国帮忙具体安排一下。之后刘某给丈夫说了此事,宁建国说可以的。后来,李某中儿子被安排到一家医院保卫科上班。

  过了段时间,陈某到家里来送给刘某5万元现金。事后,送钱的事宁建国知道了也没说什么。

  9、2013年大约5、6月份和中秋节前,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先后两次收受王某峰因为其外甥安置工作而送给宁建国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万元。

  王某峰,宝鸡市康复医院院长,他证言证实,2012年年底他在人民医院当副院长时,听说系统内部有安置子弟计划,就找宁建国想把外甥安排到人民医院,宁建国当时拒绝了。为这事,他多次找宁建国夫妇,希望能提供帮助。

  在这期间,宁建国动员他去康复医院当院长,并答应解决外甥的工作。2013年外甥被安排到市人民医院工作。大概在2013年5、6月和中秋节前,他分两次给宁建国妻子送了2万元现金,对宁建国表示感谢。

  宁建国供述承认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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