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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国受贿208万元获刑5年

  来源:华商报 申度    发布时间:2019-06-10 10:52:00
  王某东,宝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他证实,2012年8月,组织部门在人民医院推荐几名副院级领导,他当时是医院普外胸外科副主任,也报了名。为了能获得更大晋升机会,他在国庆节后将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和一幅名人的字装进档案袋送到宁建国家中,向其说明了想提拔的事情。

  2012年10月底,王某东被正式任命为副院长,当时还有30多个人也符合提拔条件,按照惯例,副院长大多数是从科室主任中产生,他当时由科室副主任直接提拔为副院长,这在他进入医院工作以来,还没有过这种情况。

  宁建国证实,在人民医院班子成员调整时,是他提议将王某东作为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人选。他将所收的1万元交给了妻子刘某(宝鸡市干部保健处业务科)。

  2、2012年12月一天晚上,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家中,收受秦某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秦某,宝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她证实,2012年12月,她从人民医院提拔为副院长,当时宁建国是市卫生局局长,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在没提拔前她给宁建国表达过希望关照支持的话,之后提拔时推荐、考察、任命都很顺利,她就想感谢一下宁建国。她在担任副院长不久的一天晚上,和丈夫准备了5万元现金,装在一个手提袋到宁建国的家中,当时家里只有宁建国妻子一人在。她和丈夫给其妻子说了些感谢的话,把手提袋放在沙发上就离开了。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实,当晚宁建国回家后,她给宁建国说了秦某送5万元的事情,他没吭声,这些钱用于日常开销了。

  3、2013年春节后的一天下午,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办公室,收受赵某林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3万元。

  赵某林,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他证实,2012年下半年,宝鸡市妇幼保健院要从中层干部中提拔几个副院长,他当时是医教科科长,符合提拔条件。但时任市卫生局局长宁建国不认识他,担心会对提拔不利。

  在提拔任用前,他到宁建国办公室进行了自我推荐,并表达了希望领导能关照支持的想法,后来组织考察、市卫生局任命都很顺利,2013年1月他被提拔为副院长。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实,她之前和赵某林因为工作关系认识,赵某林提拔为副院长不久,提着一盒礼品茶到她办公室,她发现有3万元并带回了家。几天后,她才告诉了宁建国,并表示他知道了。

  4、2013年10月10日,宁建国在其办公室,收受姚某毅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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