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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塘沽区组织部长、区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任张家星受贿超亿元判死缓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9-03-11 11:55:00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的起诉书被公开。

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张家星利用担任天津市塘沽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天津3家单位,在非法修建高尔夫球场、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09年,张家星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张家月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100077.48元。其中,张家月伙同张家星索要、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28074.48元。

放任家族经商敛财牟利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星出生于1953年2月,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1岁任塘沽区新城公社武装部干部、团委专职副书记。此后的仕途一直未离这里。

在塘沽区,张家星曾先后担任渔农办干部,渔农部政研科副科长,渔农办副主任,渔农委副主任、主任,渔农工委副书记。1992年11月,出任塘沽区组织部部长。5年后,任区委副书记,后兼任区长。

2009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案,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此后,张家星被选为滨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2010年1月,履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4月24日,张家星被查,3个月后被双开。其落马时,还是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双开通报指出,张家星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支持和放任家族经商敛财牟利、与民争利的典型。此外,他在土地出让、土地规划修改、容积率提高等方面为不法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津门第一虎”犯六罪被判死缓

值得注意的是,张家星与“津门第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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