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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被双开、行长助理、济宁分行行长李新亚被逮捕

  来源: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9-03-04 11:29:00

 

2019年1月25日,中共枣庄市纪委、枣庄市监委对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吕士伟,男,汉族,1964年2月生,山东邹城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枣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调研员。

履历

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历任邹县第十中学、第二十中学教师;
1987年7月至1999年5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邹县支行办事员,邹城市支行副科长、科长、副行长;
1999年5月至2005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货币信贷与统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2005年2月至2012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济宁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济南分行货币与信贷管理处副处长;
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枣庄银行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7月--2018年8月任枣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调研员。

经查,吕士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纪念币,多次在酒店和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接受贷款企业负责人宴请,违规向高管人员滥发奖金,公款旅游,长期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员工录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选人用人唯亲唯圈、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污染了企业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挥霍浪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个人宣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败坏了行业风气,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力,给枣庄银行经营造成严重损害,超越职权核销呆账贷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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