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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向我道歉,我没造谣,是你们造谣

  来源:快资讯    发布时间:2019-01-10 16:11:00

   

      崔永元微博截图

      今日凌晨1时许,崔永元在其微博上就“最高法案卷丢失”一事再次发声称:“首先,最高院承认我披露的内容是真的,然后要追究违反审判纪律的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向我道歉,我没造谣,是你们造谣。第二,不知道你们审判纪律是什么?高法大楼里丢案卷不报案、内部监控能黑屏,这能保护当事人利益吗?这属于遵守纪律吗?这是渎职违法!我要是在最高院工作,会冒死把这些问题案卷全拿出来交给中央!维护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就是维护国家形象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形象!任何人多大官职,都不能触碰这个底线。”

      据崔永元认证微博显示,2018年12月26日晚,崔永元发微博称,“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两年至今无下落,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他还透露:“案卷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办公室被盗走的。承办该案的法官叫王林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2016年11月28日上午,他突然发现该案的二审正副卷宗全部不见了,翻遍了整个办公室寻找无果后,他立即向该庭庭长程新文作了报告,程随后层级报告至周强院长。但随后是回看监控黑屏、没有安排追查、没有报案、要法官重新补一个新卷宗、法官们不愿意签名的卷宗中重要文件又飘回来了……”

      12月27日,媒体从最高法院获悉,“陕北千亿矿权案”二审全部卷宗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法院档案处。最高法院表示,前述报道和言论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

      12月29日晚间,针对该事件,最高法机关纪委作出回应:2018年12月29日13时32分,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并附四张图片。经核实,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其他两张为媒体报道截图)。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疑似最高法法官自述视频

      随后,据公开报道,近日有媒体收到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人民法院报》2013年3月曾刊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林清》的文章并配有王的照片,对比视频人物可知,二者相似度极高。

      公开信息显示,王林清系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

      以下是视频自述实录:

      我想通过这个视频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些证据。

      我想先说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在2018年2月份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报道过的,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和西安地质勘察院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3年,当我写判决书的时候,我打开工作柜,准备拿出一审卷、二审卷的时候,要写判决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厚厚一摞子的一审案卷都在,而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竟然不翼而飞了。这个案件多么的重大,如果这个案卷一丢,我可能就会被开除了。所以当时,我当时就懵了。我赶紧把办公室的边边角角、犄角旮旯全部找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两本卷的下落。

      我又赶紧跑去向程庭长报告,程庭长倒是表现得相当的镇静,说让我回去再好好找找。回来以后,我又找了办公室十几遍,还是没找到。我想到了我们院在我们的办公区的每一层都安装了若干个摄像头,而我办公室门口外正好有一个,在我办公室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监控,等于有两个监控。于是我赶紧找到程庭长,要求调取监控摄像,查看我丢卷的那几天到底有没有什么人到我办公室把卷宗拿走了。

      程庭长让我和保卫处联系好了以后,程庭长中午就自己一个人去调取了监控录像,我就焦急地等在程庭长办公室门口。

      下午2点多,程庭长调取监控回来以后,我赶紧问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程庭长说,监控录像能够显示出我那天第三次汇报以后,带着卷宗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我把卷宗放到办公室以后,一会我就空着手走出了办公室,进了一个同……第二天监控就坏了,我一听就感觉这个事情非常蹊跷,监控怎么可能说坏就坏,而且是安装不久的监控,并且我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坏一个也不可能两个都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