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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被诈骗3亿元引发连环诉讼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7-07-26 20:01:00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记者华青剑)日前,济南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对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被诈骗3亿元一案作出宣判。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张某、崔某有期徒刑15年、13年、7年,被告人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外,4人分别被处5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4年11月,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一笔20亿元的存款时,突然发现了伪造的大额存款证明书,于是选择报警,案件东窗事发。所幸的是,20亿元存款骗局被识破。可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却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已被这一骗术高超、分工明确、配合紧密的诈骗团伙悄然转出。这便是当年曝出的"天津银行3亿存款被转走"事件。

近日,《法制日报》的报道还原了事情经过。2014年5月27日,韩某换好买来的银行工装,跟随张某来到银行VIP室。当合众资管财务人员来办理存款时,张某拿来一张空白大额存款证明书,韩某坐在电脑旁假装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张某趁合众资管财务人员不注意,用事先备好的证明书,替代之前的空白证明书,并到外边盖好假银行印鉴后,再交给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当天下午16点59分,3亿元进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内的合众资管户头上。之后,韩某摇身一变又成了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带着假印鉴到银行前台要求把3亿元转走。银行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内有玄机,将3亿元支票开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件的关键人物张某尽管已被天津银行否认并非是其员工。但据媒体报道,张某在法庭上却提到,"因为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骗子们大摇大摆地在银行VIP室里行骗,他们伪造了足以乱真的企业、银行全套的公章和印鉴。难道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就没有一丁点儿察觉?银行风控是不是存在隐忧?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天津银行,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涉案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也为追偿损失展开了相关诉讼。合众人寿2016年年报中"未决诉讼"提到,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要求合众资管返还委托资金定期存款本息3.09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合众资管向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及其营销人员提起刑事控告。

最新进展显示,根据2017年7月5日的庭审结果,涉案的3亿元资金中,目前有9000余万元财物被冻结,将返还给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其余款项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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