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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委书记佟根柱的情妇被控受贿1100余万 当庭认罪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05-19 13:09:00

犯罪嫌疑人庞建贞双手捂脸,被法警带着准备进入法庭。新京报记者尹亚飞摄

犯罪嫌疑人庞建贞双手捂脸,被法警带着准备进入法庭。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原标题:昌平原区长佟根柱情妇被控受贿1100余万受审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 因被控伙同情夫利用情夫的职务便利,在土地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他人牟利收受财物1100余万元,5月19日上午,北京昌平原区长佟根柱的情妇庞建贞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5月19日上午9点半左右,身穿白上衣、黑裤子的庞建贞被法警带入法庭,庞建贞身材瘦削,戴眼镜,头发已有些花白。开庭前,庞建贞的两名亲友到庭旁听。

庞建贞今年55岁,北京人,大专文化,案发前系延庆县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1月16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2年间,庞建贞伙同佟根柱(另案处理),先后利用佟根柱担任昌平区委副书记、昌平区区长、昌平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土地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此,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案发后,庞建贞退缴赃款人民币1000万元。

检方认为,庞建贞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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