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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原副市长过堂 辩称受贿是领导安排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06-14 19:42:00
郑松标 资料图郑松标 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被视为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左膀右臂的郑松标贪腐一案12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开庭。郑松标案发前为揭阳市副市长,曾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陈弘平落马后,郑也被广东省纪委“双规”。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郑松标受贿、单位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    

  庭审中,郑松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强调自己的犯罪“都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办”,原领导陈弘平成为其整个庭审中的“挡箭牌”。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背景:书记落马牵出副市长

  昨日上午9时30分,郑松标案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开庭。他被指控受贿、单位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而三项罪名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是其于2007年至2010年担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均与揭阳女商人许秋琳(另案处理)有关。

  今年51岁的郑松标,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历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揭阳市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升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2011年5月,郑松标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在揭阳当地,郑松标被官场人士视为原市委书记陈弘平的左膀右臂。而在2013年1月,在陈弘平被查办后不久,郑松标也在同年2月跟着被查办。今年4月21日,陈弘平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指控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 .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为郑松标提供贿赂的许秋琳,则被传为陈弘平情妇。

  指控:借工程受贿金额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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