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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18日电 (中新财经 刘阳禾 左宇坤) 买下一套房,近一半都是“公摊面积”?
近日,一则“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的新闻引发关注。公摊面积从何而来?近一半的公摊面积又是否合理?
资料图:某商品房销售中心展示的楼房沙盘。韩章云 摄
公摊面积从何而来?
一般认为,公摊面积包括两个部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1995年原建设部印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明确,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相对而言,套内建筑面积才是完全属于业主所有的部分。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指出,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是业主专有的部分,即关上家门就是套内建筑面积。而大家分摊的面积则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并非专有,比如楼道、电梯、物业用房等等,这些就属于公摊面积。
王玉臣明确告诉记者,对于购房者来说,公摊部分是客观存在的。
买房一定要计算公摊面积吗?
既然“公摊”的部分必然存在,那么买房一定要计算公摊面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