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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本市应届毕业研究生符合条件直接落户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1-11-30 13:22:00

上海将试点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

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11月29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通告,将试点在五个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

据悉,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高校、中职校学籍学历、学生资助、就业指导等相关事务、信息资讯、研究工作等职能。

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通告,为贯彻上海市相关会议精神,推进上海市高质量人才高地建设,加大吸引人才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五个新城”建设招揽人才,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上海为了吸引优质人才多次出台相关政策。2018年,上海发布《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

2020年,上海市又发布了《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本科阶段为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上海。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