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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宜县:一家六口8年前冲击派出所,现在一审被定恶势力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0-09-15 01:49:00

  2020年7月31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0521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认定袁任秀、袁福艳等人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8个月不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公诉机关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两次变更起诉。其中,7月20日第二次变更起诉时,对被告人的认定从“恶势力犯罪集团”降格至“恶势力”。

  判决书显示,袁家人曾于2011年3月29日冲进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对民警进行抓扯和追打,将铁栅栏围墙推倒,并导致群众围观。后来,该所所长请求警力增援。时任分宜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袁小华赶到后,也遭袁家人箍住脖子。但令人不解的是,袁家人大闹派出所后,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都未被处理。

  9月14日,袁任秀家属告诉澎湃新闻,袁任秀等6人不服分宜法院一审判决,已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新余中院尚未通知二审开庭时间。

  早前,分宜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表示,因该案还将二审,暂不便回应袁家人冲击派出所未被及时处理等相关问题。

 

 
 

袁任秀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供图

  两次变更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改为“恶势力”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袁兰秀(58岁,指现年龄,下同)、袁任秀(53岁)、袁冬莲(50岁)、袁福艳(41岁)、袁刚(37岁)五人为亲姐弟,夏侯云(30岁)系袁任秀的儿子。其中,袁任秀、袁冬莲、袁福艳为改制前分宜县界桥垦殖场的职工,被抓前,袁福艳曾是政协分宜县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注:2016年当选),分宜县工商联十三届执委。

  2019年8月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袁任秀、袁冬莲被刑事拘留,另4人其后也被刑拘。

  同年12月27日,分宜检察院以分检一部刑诉[2019]50号起诉书指控,袁任秀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袁冬莲、袁福艳,袁刚、夏侯云、袁兰秀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向分宜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6月19日、7月20日,分宜检察院分别以分检一部刑变诉[2020]2号、3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对分检一部刑诉[2019]50号起诉书指控的恶势力集团表述、强迫交易罪事实及法律适用作了相应变更,并追加指控袁福艳犯强迫交易罪。

  [2019]50号起诉书中,分宜检察院认为,袁任秀等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经常纠集一起,先后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起犯罪,已共同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形成了以袁任秀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袁任秀为首要分子,袁冬莲、袁福艳为重要成员,袁刚、夏侯云、袁兰秀为一般成员。

  [2020] 3号变更起诉决定书更改了表述,分宜检察院认为,袁任秀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先后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的特征。在该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中,袁任秀作为纠集者相对固定,袁冬莲等人明知系违法犯罪活动仍积极参与,为该恶势力的固定成员。

城东派出所

城东派出所

  一审判决书:大闹派出所后确立社会影响力

  判决书显示,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袁任秀及家属以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为由,多次在庄岗岭公园进行阻工。2011年3月29日,夏侯云阻挠施工,被民警带至城东派出所。

  袁任秀等人在得知夏侯云被带至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相继来到城东派出所,不断冲挤派出所铁门。夏侯云见到袁任秀等人冲进派出所后,谎称办案民警严某某打人了,袁任秀等人便对严某某进行辱骂和抓扯,严某某见此情形,挣脱后回到了二楼办公室。

  此后,袁任秀等人又对另一名民警进行抓扯、追打,其他民警阻拦时也遭到了袁任秀等人抓扯,一些被纠集来的界桥垦殖场的场民也跟在一旁起哄,外面上百名群众围观。

  时任城东派出所所长黄耀军紧急请求警力支援。增援巡警和时任分宜县公安局副局长袁小华等人来到了现场后,巡警封锁了派出所大门。在袁小华对袁任秀等人劝解时,夏侯云突然用手臂箍住袁小华的脖子用力准备将袁小华放倒,被其他人员拉开,在场巡警见此情况准备控制夏侯云,再次遭到袁任秀等人的撕扯。袁任秀等人的闹事行为一直持续至当日下午5点多,造成了城东派出所前面的道路长时间严重拥堵,派出所铁栅栏围墙被推倒,秩序严重混乱,城东派出所工作无法进行。

  判决书称,袁任秀等人大闹城东派出所之后,逐步确立了在分宜县界桥垦殖场一带的社会影响力。

分宜法院

分宜法院

  6名被告人一审最高获刑12年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在分宜县界桥垦殖场土地征地、拆迁或工程项目建设中,袁任秀经常纠集袁冬莲等人通过煽动群众带头阻工闹事、拦车阻路强揽工程、随意殴打他人,故意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形成了以袁任秀为纠集者,袁冬莲、袁福艳、袁刚、夏侯云、袁兰秀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该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分宜县界桥垦殖场区域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认定,袁任秀、袁福艳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袁冬莲、袁刚、夏侯云、袁兰秀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

  2020年7月31日,分宜法院在第三次开庭审理时当庭宣判:对袁任秀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袁福艳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袁冬莲执行有期徒刑4年;对袁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对夏侯云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对袁兰秀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袁任秀等6人的辩护律师均认为,袁任秀等6人没有恶势力犯罪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未达到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和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不具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主观故意,缺乏冲击国家机关的客观要件, 没有纠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冲击派出所。

  9月14日,袁任秀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袁任秀等人已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新余中院尚未通知开庭时间。

  该案辩护律师指出,当年夏侯云是否在派出所被打,公安机关未出具录音录像,时隔8年多才追究袁任秀等人责任,或说明当时警方存在过错。

  对此,分宜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表示,因该案还将二审,暂不便回应袁家人冲击派出所未被及时处理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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