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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 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来源: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08 16:22:00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7日宣布,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推动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当天发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同时,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强调,要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这一新规的细节,央行进一步解答称,对于原仅拥有QFII或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默认原QFII托管人或原RQFII主报告人为主报告人,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此外,合格投资者应在每个自然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其上月末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的最新规模,调整其外汇衍生品头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