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江西莲花县:七旬老人刘志发“500元贪污案”40年后平反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20-03-11 16:08:00

“500元贪污案”40年后平反,七旬老人最该感谢谁

据华商报报道,江西莲花县七旬老人刘志发于近日拿到法院“无罪”裁定书。县检察院认定1978年一桩500元贪污案并非他所为,以此理由撤诉,县法院准许撤诉,完成了这桩历史遗留案件的扫尾工作。刘志发表示一周内会申请国家赔偿,法院表示将尽快处理他的赔偿申请。

71岁的刘志发 。图片来源:华商报。

刘志发背负的500元贪污案年代久远,比很多读者年龄还要大。1974年12月,刘志发任会计的莲花县某部门发生窃案,抽屉539.16元公款被盗。次年4月,刘志发被刑拘,11月批捕。1978年1月县法院以贪污公款罪判刘志发3年刑。1979年江西吉安地区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此案便石沉大海。

二审裁定下发后,刘志发已经刑满释放。因为坐牢,他丢掉工作,靠打工维持生计。40多年来,刘志发从意气风华的青年成了古稀老人,但他坚信自己是无辜受冤枉,走遍江西内外有关部门,要求平反,还自己清白。因为伸冤这条路不好走,他的家庭生活支离破碎,离婚,孩子也教育不好。

2019年10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刘志发道出了案件的症结所在:莲花县检察院以原公诉人是公安机关为由,不愿参与诉讼,而原公诉机关莲花县公安局则称公安机关现在没有公诉职能,案子就这样拖了起来。但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逾40年未审,也是相当罕见,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路看下来,刘志发的500元贪污冤案之所以迎来曙光,最大的动力来自于媒体报道和舆论推动。刘志发自己默默无闻地奔波40年,一直在不同司法机构里面寻求帮助,但陈年旧案有太多理由可以一推了之。舆论的聚焦让推卸行为难以为继,毕竟牵扯到当地司法机构的声誉,解除历史旧案的魔咒逐渐有了机会。

与“500元贪污案”相似,许多历史遗留案件都存在着共性,时过境迁,需要现在的司法人员对过去的司法结论重新作出认定。而这种纠偏行为往往难以启动,因为它包含着微妙的行业禁忌,涉及系统中人如何处理棘手的司法问题。多做可能多错,不做不错,刘志发奔走40年,潜在的阻力大概出乎于此。

媒体报道刘志发的冤情后,他的案件从大量的一般旧案中突显出来,成了优先解决的对象。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继续拖延处理就会面临得失的考虑,显然“失”的部分要大于“得”的部分。公安机关没有公诉职能,但还有犯罪事实认定职能,围绕这一点重新调整程序,刘志发就能从“500元贪污案”中脱身。

3月10日,刘志发拿到的刑事裁定书 。图片来源:华商报。

具体到这件旧案,也许当时金额很大,可现在看来涉及金额微乎其微,刘志发本人也坐了牢,完成了刑期。再加上40年前就发回重审,而今无论是县公安局还是县检察院,联手把重审程序再续接一下,历史问题解决了,也符合现在的流程。阻挡刘志发昭雪的40年障碍,一夜之间就被推倒。

在刘志发的遭遇上,重复“正义或许迟到,但不会缺席”这句话意义不大。40多年前突然卷入贪污案,彻底改变了刘志发的人生走向,命运就此拐了个弯。这样的代价是巨大的,并且日积月累地沉淀到他每一天的生活,由此带来的痛苦外人很难完全理解。正义与否可能比不上被裁定无罪带来的安慰。

刘志发的际遇或许能给司法人员带来一点启发,对于这种小案件,认真办案,不冤枉一个好人,其实是可以做到的。也许就是多一点点认真的劲头,一个人就能避免影响深远的厄运。舆论关注的毕竟是少数,记者更无法越俎代庖去判案,防止冤假错案仍需负有职责的人勠力为之。

从另一方面说,刘志发伸冤几十年,是因为他咽不下这口气,将自身的清白看作无法退让的底线。一般人很难有如此决绝的心气,也很难坚持40多年不动摇,家庭附带的伤害早就让他们止步。刘志发感谢媒体,说没有媒体就没有无罪裁定的这一天。媒体确实发挥了作用,可刘志发最该感谢的是他自己。

总的说来,积压几十年的冤案错案,很容易让旁观者产生隔膜,无法产生共情,除了当事人反复讲述的那些,外人提不起兴趣。好在还有不放弃追求的媒体,通过报道激发呼应的舆论,最终撬动积极的机制纠偏。刘志发现在为拿到国家赔偿继续努力,即使许多事无法重来,但赔偿是他应得的小小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