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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一名2019级学生擅自返校受警告处分 学院党委副书记深刻检查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发布时间:2020-03-04 11:02:00

大学生擅自返校被处分”引热议:高校如何有效防范疫情?

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3月3日,记者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获悉,该校一名学生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回青岛,被给予警告处分。该学生辅导员因知情不报,被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发布的《关于学生周某某私自返青的情况通报》(下称《通报》)显示,私自返校的学生系该校2019级学生,该生无视学校防控工作信息报告要求,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青,属于信息瞒报行为。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生违反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夕疫情防控及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依据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该生所在学院2019级辅导员,《通报》认为,该辅导员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在知悉该生私自返青的情况下,近一周时间未如实向学院学校报告其私自返青信息,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通报》称,该生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在上述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令在学院领导班子和学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内作出深刻检查;该生所在学院党委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据了解,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已在疫情期间实行信息报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该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夕疫情防控及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学校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师生动态,摸排假期以来师生员工的活动轨迹,建立台账并报送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