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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珍:应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居民医保中的隐性个人账户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06-05 16:29:00

 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纳入今年医改重点,专家:应取消个人账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南都记者注意到,“制定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文件”已纳入其中。该任务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个人账户从何而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已有20多年历史。1994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将改革目标定为,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使之逐步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自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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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

该文件还明确,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为何要设立个人账户?有学者认为,个人账户实际上是一种强制储蓄,目的是通过对医疗保险的费用共担,来约束参保人不合理的医疗消费。

中国人民大学的王超群曾梳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起源,他指出,个人账户的建立源于医疗费用膨胀、政府和企业负担过重、劳保医疗的历史遗留等内部因素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理念、国际私有化浪潮、传统文化观念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等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自建立以来,在增加个人缴费责任、促进个人自付门诊以及医疗控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的殷俊教授曾在一篇文章中如此评价。

专家主张废除个人账户

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其出现的那天起,就引发了学界对其存废的争论。

在学界看来,个人账户制度虽有上述优点,但也有诸多问题,例如:互助共济性差,加大统筹压力;积累沉淀过多,造成大量资金限制,运行效率差;患者盲目购药,造成浪费等。

中国人民大学的李珍教授在医保制度建立初期,就反对引入个人账户。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实践上来说,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制度都存在很多问题。

“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置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它背离了医保制度应遵循的互助共济客观规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给时也表示,主张完全、彻底地取消医保个人账户。

据他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国医保基金共有2.34万亿元结余,约够支付14亿人看20多月的病的医保费用。“如此巨大的一笔资金结余,其中相当一部分沉淀在个人账户里,它极大地消弱了医保制度的共济功能”,他说。

在他看来,应取消职工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与居民医保制度中的隐性个人账户,将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可完全恢复医保制度的互助共济。

5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功成位列其中。

此外,与城镇职工医保相补充的城乡居民医保已明确提出取消个人账户。5月13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宋承翰

统筹:吴斌 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