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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对方洪波不发《警示函》是否选择性执法?

  来源:刘姝威    发布时间:2019-02-11 13:05:00

(刘姝威)

2月11日凌晨,自称“董明珠闺蜜”的格力电器新晋独立董事刘姝威发文表示,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

1月17日,深交所曾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函中表示:1月16日的董明珠在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你(格力电器)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由于在没有发布任何业绩预告的情况下,董明珠如此言辞因涉嫌违规引发争议。随后董明珠表示“我这个人对股市是文盲,我对股市不是很感兴趣。”

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紧急补发了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盈利260亿元-270亿元之间,这份公告要比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出来的早,这也被认为是董秘望靖东为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乱说话做出的补救措施。

以下为刘姝威《严格监管 严格执法》全文:

2019年1月31日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关于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称:“董明珠:经查,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

按照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公司董事高管在通过指定媒体公开信息披露前,无权在股东大会上报告公司业绩预期。但是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1月15日美的集团发布《2018 年度业绩预告》。按照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方洪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

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

关于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有两个原则问题必须有明确答案:

第一、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义务向股东大会报告业绩预期?

第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的是向股东大会上报告公司业绩预期的董事高管还是擅自向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内容的股东?证监局应该处罚谁?

上述两个原则问题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股东和媒体的行为准则,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的风气和社会风气。

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必须对上述两个原则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否则,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作为具有示范性的案例,将使全国上市公司无所适从。

实施注册制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里程碑。注册制顺利实施的基础是严格监管证券市场,严格执法。我希望,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涉及两个原则问题的正确答案能够让证券市场感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震慑力。                                                                                                                                             2月18日电 在此前刘姝威炮轰监管执法不公后,深交所于18日晚间对美的下发关注函称:你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1月12日公开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言论,早于公司年报披露,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

       同日,广东证监局对方洪波下发警示函,因其于1月12日发表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的言论,而美的在1月14日才发布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对方洪波下发警示函  

        2月11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新任格力电器独董的刘姝威突然发文向监管“开炮”,指责监管警示函为何只给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而不给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

        刘姝威称,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1月15日美的集团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按照广东证监局的文件说法,方洪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

       而此前因涉嫌违规披露公司业绩信息,董明珠于1月31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要求其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因此,刘姝威此次发声也被外界认为是极力“护主”,引发不小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