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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0月16日起对原产美日进口氢碘酸加征41.1%-123.4%反倾销税 期限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0-15 15:55:00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15日宣布,将自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日的进口氢碘酸加征41.1%-123.4%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资料图:商务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金硕 摄
资料图:商务部。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应国内氢碘酸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称,立案后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当天商务部公布的最终裁定认为,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其中,美国公司反倾销税率为123.4%,日本公司税率为41.1%。

  氢碘酸是有机化学中重要的还原剂,主要用于集成电路蚀刻剂、化学和医药中间体、消毒剂、染料及香料的原料、分析试剂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