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试探两次绍兴议和前后的府州折氏与麟府路

  来源:折家将博客    发布时间:2017-06-09 11:41:00

摘要:绍兴七年,金废伪齐,并决意与宋议和,由此对麟府路与府州折氏产生了深远影响。金朝先是决意将折可求连带麟府路一并归还南宋,后又将折可求杀害。折可求死后,西夏乃趁机攻陷府州,其子折彦文南下晋宁军投奔南宋,直到金朝再度占领陕西才又入金。入金后,折彦文又试图收复府州,金人不愿为折氏与西夏之仇恨埋单,最终默许了西夏对府州的占领,并徙折彦文至青州。折可求之死与折氏之转徙,可以为我们观察两次绍兴议和前后麟府路的归属及第一次绍兴议和前后宋、西夏、金三国之博弈提供新的视角:绍兴九年初,丰、麟、府入西夏,晋宁军入宋,金人背盟后,晋宁军复入金;金朝退麟府路予南宋,又毒害折可求,极可能出于挑拨宋夏关系之考虑;西夏绍兴九年初侵府州与延安,本是以金为作战对象,但最终却由南宋所承受。
关键词:折可求;折彦文;府州;麟府路;两次绍兴议和
 
  北宋时期,麟府路处于对辽、西夏两条防线的衔接地带,乃成为宋、辽、西夏争夺的重点。百年间,鲜卑族裔府州折氏世守府州,御辽抗夏,为北宋立下赫赫战功。及至金灭辽伐宋,而有靖康之变,知府州折可求率兵勤王,力战不敌,终以府州降金,其在府州的地方势力也仍得到保持,并一度为金人所倚重。然而,折氏的命运却在宋金第一次绍兴议和(又称天眷议和、绍兴八年议和)前后发生了灾难性的转折:折可求为完颜撒离喝毒杀,府州为西夏攻克,折氏失去了立足之地,转徙他乡。
  由于现存史料中对折可求降金后的记载相当稀少,因而关于折可求之死以及天眷议和之际的麟府局势,尚未见有专门的分析探讨。然而这一问题,不仅关乎折氏一族之发展或府州一地之归属,更牵涉到这一时期南宋、金(及其傀儡政权伪齐)、西夏这几大政权错综复杂的关系。笔者试就当前史料,对折可求之死及折彦文之转徙进行梳理,厘清绍兴第一次议和前后麟府路归属的变化,并进而探讨绍兴九年南宋、金、西夏三国在这一地区的博弈。
 
  一、折可求之死与折彦文转徙考
  现存史料对折可求降金后之动向记载甚少,只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金史》、《伪齐录》等少数文献之中,但我们仍可从有限的记载中大体厘清折可求从降金至死亡的活动,以及折可求死后折氏后人之转徙。
  宋金史料对折可求降金后直至伪齐被废前的活动,少有记载。直到伪齐被废,金朝对伪齐官吏将领进行安置,折可求才又重新出现。《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二载:
 
  金主废齐后差除:……一李成殿前太尉兼知许州;一折可求依旧麟府路安抚使;一孔彦舟步军都指挥使兼知东平府……
 
  伪齐被废后金朝对伪齐属官的安置,始见于《伪齐录》,《会编》所载与《伪齐录》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会编》同但有缩略,盖《会编》当本自《伪齐录》,《要录》又以《会编》和《伪齐录》为本。是则伪齐被废后,金人对原伪齐属官并不易置。可以判断折可求降金后成为伪齐属官,仍为麟府路安抚使,在府州保有其势力。
  伪齐被废后,宋金很快展开谈判,是为绍兴第一次议和。金朝决意归还陕西、河南地与南宋,故而“徙知许州李成知冀州,徙知拱州郦琼知博州。悉起京畿、陕右系官金银钱谷,转易北去”。金朝在割地前,不仅将系官钱物转移,亦将一些伪齐官僚将领如李成、郦琼乃至被废的刘豫迁到金朝控制地区,而折可求却不在其列。这其中又有何原因?我们不妨将绍兴第一次议和后留在金朝与遣返南宋的原伪齐官吏将领进行对比

人物

伪齐被废后官职

绍兴第一次议和后之去向

刘豫

伪齐废帝、蜀王

入金

李成

殿前太尉兼知许州

入金

孔彦舟

步军都指挥使兼知东平府

入金

郦琼

知拱州

入金

张孝纯

权行台尚书左丞相

归宋

张中孚

泾原安抚使节制五路兵马

归宋

关师古

熙河路安抚使

归宋

赵彬

环庆路安抚使

归宋

表一:参考文献:《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伪齐录》


  可以看出,表中所列入金之人,有“僭号称帝”者,有主动叛降者,有不遗余力侵宋者,总之都与金关系密切,为宋所不容;而表中所列归宋者都属被迫降金,且在金(伪齐)对宋作战中并不见有活跃表现,这批人在入宋后也都得到优容。因此,金朝在迁徙官吏将领时,应是以忠诚度和与金朝关系亲密程度作为选择标准。折可求在靖康之变时率众勤王,力战不支而降金,其降金后亦不见在宋金(伪齐)战争中有突出表现,与僭号称帝的刘豫,积极侵宋的李成、孔彦舟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赵彬、关师古情况相似,因而应是由于上述原因没有入金。
  就在宋金展开谈判,金朝准备割让地土并开始转移官僚及系官钱物之时,折可求竟为完颜撒离喝酖杀。《系年要录》卷一二二载:
 
  刘豫之未废也,伪麟府路经略使折可求因事至云中,左监军撒离喝密谕以废豫立可求之意。及是左副元帅鲁王昌有割地归朝廷之议,撒离喝恐可求失望生变,因其来见,置酒酖之。可求归,卒于路。

  折可求之死不见于《会编》,亦不见于《金史》,《系年要录》此条乃据张汇《金虏节要》及《两国编年》修入,为宋人记载之史源。这个记载亦有很多吊诡之处:伪齐被废前后折可求为何几次往返府州与云中,他同撒离喝商议的内容是什么?府州折可求既是被迫降金,又没有在宋金战争中有突出功绩,撒离喝为何力主以折可求代刘豫?折可求虽在麟府路有深厚的根基,但以其实力,如何生变?
  受史料所限,关于前两个问题,我们很难找到答案,《金虏节要》与《两国编年》是否对此有臆造,也未可知。但折可求暴毙当为事实,是则其为金人所谋害的可能性最大,因而第三个问题可做进一步之探讨:“(陕西)五路原系张中孚、张中彦、慕容洧之徒为帅……然皆久据一方,虏亦难令”陕西这几路大帅实力均在折可求之上,撒离喝对他们都置之不管,又怎么可能担心折可求失望生变而杀之?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完颜撒离喝毒杀折可求,绝非害怕折可求生变,而另有其他原因。这就涉及到宋金议和及交割陕西之际南宋、金、西夏三方错综复杂的关系与博弈,将在第三节详论。
  折可求于绍兴八年末死后,宋金于当年底达成绍兴第一次议和,金于绍兴九年正月至三月期间,将陕西、河南地还予南宋。而西夏乃乘宋金交割陕西之际攻陷府州。此事亦不见于《会编》及《金史》,《系年要录》卷一二七载:

  是春,夏人乘折可求之丧陷府州。

  《系年要录》对西夏攻克府州之记载十分简略,时间亦只能确定在绍兴九年春,而不未系以月日,盖府州地处极边,而其时宋金正在交割地土,均无暇顾及此地,故而未有留下详细记载。《宋史》对此事之记载与《系年要录》同,应是以《系年要录》为本。晚近所出之《西夏书事》对此事之记载略详:
 
  三月,攻府州,取之。
  建炎中,府州守将折可求以城降金。撒离喝许废刘豫立之,及豫废,和议成,割河南陕西归中国,府州在陕西属中。撒离喝恐可求失望生变,假会饮酖杀之,乾顺知府州无主,遣兵乘间取其城。
 
  吴广成将折可求之死系于绍兴九年三月,并无所本。此时金已将包括府州在内的陕西六路归还南宋,因此夏人陷府州与金朝无涉;宋朝在绍兴九年三月接收陕西,而夏人攻陷府州并未引起与南宋之冲突。是以绍兴九年三月当是西夏攻陷府州的时间下限。吴广成又明确指出夏主李乾顺乃是知悉折可求之死后方才乘虚而入,当本自《系年要录》“夏人乘折可求之丧”一语。是则折可求之死的消息当传播甚广,甚至及于西夏境内。综上,折可求之死促成西夏出兵府州,是基本成立的,西夏出兵府州的时间应在绍兴九年初至绍兴九年三月。
  折可求之死造成府州无主,西夏陷府州又使鲜卑族裔府州折氏失去了立足的根基,折氏后人被迫转徙。宋金史料对折氏后人之转徙,又有抵牾之处。《系年要录》卷一二七载:
 
  可求子彦文挈家依金左副元帅鲁国王昌于大同府。后金人命彦文知代州。

  又《五台山瑞应记》记有折彦文赴五台山一事,文本写成于金皇统元年(即南宋绍兴十一年)六月,并称呼折彦文为“雁门史君”。按五台属代州界,雁门亦为代州郡号,是则折彦文在绍兴十一年知代州,而《系年要录》或本自《五台山瑞应记》。
据《五台山瑞应记》及《系年要录》,西夏攻陷府州后,折氏后人入金,其转徙的路线应是自府州至大同再至代州。而《金史》卷一二八《张奕传》载:
 
  晋宁军报夏人侵界,诏奕往征之。奕至境上,按籍各归所侵土,还奏曰:“折氏世守麟府,以抗夏人。本朝有其地遂以与夏。夏人夷折氏坟垅而戮其尸,折氏怨入骨髓而不得报也。今复使守晋宁,故激怒夏人使为鼠侵,而条上其罪,苟欲开边衅以雪私雠耳。独可徙折氏他郡,则夏人自安。”朝廷从之,遂移折氏守青州。
   
  《西夏书事》卷三五似以《金史·张奕传》为本,而有更详之记载:
 
  (南宋绍兴十二年)夏六月,金晋宁军守折彦文侵府州。          
  河东折氏世守麟府以抗夏。及可求降金死,乾顺袭据府州,夷折氏坟陇,戮其尸。折氏怨之入骨已。金使可求折彦文守晋宁,欲挑隙,遣兵入府州境大掠,据宁边砦。州兵逐之不退。
  秋八月,攻金晋宁军。                
  仁孝闻折氏报怨,遣兵攻晋宁。彦文不出战,拒守二十日,夏兵不能克,取通秦堡而还。
  冬十月,金使来归侵地。               
  折彦文以夏兵掠地罪闻,金主命太原尹张奕按视之。奕言:折氏与夏国世仇,故开边隙以报之耳。请徙折氏他郡,则夏自安。金主命彦文移守青州,遣使谕夏国,令各归侵土,谨守疆场。仁孝从之。
 
  《金史》和晚出之《西夏书事》并不见有折氏出逃大同及代州之记载。据二书,则折氏转徙至晋宁军(其地在府州之南不远,亦属麟府路),又转青州。有观点结合《系年要录》、《金史》,认为折氏后人或先入大同,迁代州,再返回麟府路知晋宁军,最后改知青州。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但如果折彦文入金,则又存在五个疑问:第一,金人杀折可求,折氏后人与金人同样有不共戴天之仇。又西夏入侵府州时,金已割陕西予南宋,折彦文为何不南下晋宁军投奔南宋,而选择渡黄河投奔有杀父之仇的金人?第二,西夏攻府州,夷平折氏坟茔,折氏后人对西夏恨入骨髓。金朝既知折氏与西夏世仇,又不愿为折氏与西夏的世仇埋单,为何将折彦文迁回地处金夏边界的晋宁军,任其滋生事端?第三,《金史》此条有“本朝有其地遂以予夏”,但史实是“夏人陷府州”,那么《金史》此条该如何解释?第四,《金史》此条有“复使(折彦文)守晋宁”之语,似乎折彦文有守晋宁军之经历。但史料并无折彦文曾知晋宁军之记载,夏人陷府州时折彦文亦是自府州出逃,那么“复使”该作何解?第五,折彦文东渡黄河入金一说如果成立,则其在两三年间辗转府州、大同、代州、晋宁军、青州五地,迁移是否太过频繁?
  且看《系年要录》卷一三一所载:
 
  诏知晋宁军折可求兼主管本军沿边安抚司公事,措置兴复麟、府州,用楼炤请也。
 
  胡坤点校本《系年要录》原作“诏知晋宁军折可求兼主管本军沿边安抚司公事,措置兴、复、麟、府州”。按:兴州在利州路,复州在荆湖北路,麟、府州、晋宁军在北宋时则属河东路,三地相去甚远,如何措置?笔者以为楼炤宣谕陕西期间,恰逢西夏攻陷府州,兴复当做动词“收复”意,故原文改为“诏知晋宁军折可求兼主管本军沿边安抚司公事,措置兴复麟、府州。”
  折可求已于绍兴八年年底为完颜撒离喝所毒杀,绍兴九年八月南宋又有命折可求措置麟府事,《系年要录》收录此条,并无考异,四库馆臣亦没有发下其中之问题,此事亦不见于他书,今人论述折可求之死时亦少见有使用此条者。此条既为孤证,当然不能依此否定折可求已死的事实。但此条既为诏令,是则李心传必有所本,我们不能弃之不管,而应发掘出此条所隐藏的信息。
  笔者据《系年要录》,以为府州被西夏攻陷后,必有大批折氏后人南迁至晋宁军,这批人中很有可能包括前述之折彦文。换句话说,折彦文极有可能不是东渡黄河投奔金朝,而是南下晋宁军投奔南宋。按此时南宋已接收陕西,晋宁军亦属接收之范围。笔者依据如下:
  第一,金朝史料不见西夏陷府州后折彦文东渡黄河至大同及迁代州事,折彦文知代州实为被扣留在云中的宋使朱弁所记,且记载时间为宋绍兴十一年。金朝已于绍兴十年占领陕西大部,故而绍兴十一年折彦文为金知代州并不与其南下投宋抵牾。而绍兴九年八月南宋命楼炤以签书枢密院事宣谕陕西,楼炤乃得便宜行事,令晋宁军措置兴复麟、府州。楼炤奉命赴陕西料理边事,自然能够知晓麟府路之情况,因而知晋宁军虽必不为折可求,但折氏后人南迁晋宁军则不能轻易否定。综上,西夏攻陷府州后,折彦文东渡黄河一说并不能成为定论:绍兴十一年折彦文知代州虽为定论,但不能据此否定其于绍兴九年南下投宋之可能,而折彦文南迁晋宁军也有一定史实作为根据。
  第二,如折彦文率众南迁晋宁军一说成立,则可回应上文所提出的五个疑问:折彦文投奔南宋而不投奔有杀父之仇的金朝,符合情理;折彦文应是入宋后即知晋宁军,直到金人背盟再犯陕西、河南。随着陕西再度落入金朝之手,地处极边的晋宁军也不能例外。金朝从南宋手中夺得晋宁军后,便默许了西夏侵占麟府的事实,“本朝有其地遂以予夏”只是金朝承认西夏侵占麟府的婉转说辞。金朝先将折彦文迁代州,后复以其知晋宁军,则于“复使(折彦文)守晋宁”之语相合。只是折彦文知晋宁军期间,多次向西夏挑衅,金朝不愿因折彦文而损害金夏关系,才将其迁至青州。
  因此,笔者认为,夏人攻陷府州后,折彦文极有可能率部众南下晋宁军,投奔南宋。南宋便以折彦文知晋宁军,并鼓励其收复麟、府州。其后宋金战争再次爆发,陕西再次沦陷,晋宁军也为金朝占领。折彦文乃又被迫入金,被迁至代州,其后复知晋宁军,只是金朝因其在边界滋生事端,才将他远迁至青州。在此需要强调,笔者所提出的仍只是一种假设,折彦文东渡黄河至大同再迁代州的可能性也很大。受史料所限,南宋诏令何以会命令已经死去的折可求措置麟府路,折彦文入宋后是否为知晋宁军,金人何以将折彦文改知代州后又迁回晋宁军,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综上所述,笔者将绍兴七年伪齐被废后府州与府州折氏大事整理如下:
  绍兴七年九月:伪齐被废,金仍以折可求为麟府路安抚使。
  绍兴八年九月:金朝准备割河南、陕西予南宋,折可求亦将被遣返。可求自府州入大同,为完颜撒离喝毒害,死于归路。
  绍兴八年十二月:宋金达成绍兴第一次议和,金割河南、陕西予南宋,麟府路在陕西属中。
  绍兴九年正月至三月:西夏陷府州,折彦文携其族属南迁晋宁军。
  绍兴九年三月:南宋接收陕西,以折彦文知晋宁军。
  绍兴九年七月至八月:楼炤以签书枢密院事宣谕陕西,命知晋宁军折彦文措置兴复麟、府州。
  绍兴十年五月至六月:金人再犯陕西,晋宁军亦为金占领。金乃默许西夏占领麟、府州。
  绍兴十一年,折彦文改知代州,与被扣于大同的宋使朱弁同至五台山而有祥瑞事,其事具载于《五台山瑞应记》。后金人复使折彦文守晋宁军。
  绍兴十二年六月,知晋宁军折彦文擅自攻西夏府州。
  绍兴十二年八月,西夏反攻金晋宁军。
  绍兴十二年十月,金夏互还侵地,金迁折彦文至青州。
 
  二、折可求降金后麟府路归属考
  北宋时期,麟、府诸州属河东路,但其地位于黄河以西,又处在对辽、西夏两条防线的衔接地带,地位十分特殊。靖康之变后,麟府路成为宋、金(伪齐)、西夏争夺的焦点,几次易手。折可求降金后麟府路归属之变化,以笔者管窥所见,除李昌宪所著《试论伪齐国的疆域和政区》及戴应新所著《折氏家族史略》有涉及外,尚未见有专门探讨。而前述折可求之死及折氏后人转徙所举之材料,为我们探究麟府路归属之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参照。
  首先看伪齐时麟府路之归属。李昌宪教授认为“以河为界是金初立国、区划疆域的基本原则”,诚为不易之论。金朝划定伪楚及伪齐疆界,宋金第一次绍兴议和划定疆界,都是秉持以河为界的原则。
  但如果遵照“以河为界”原则,则北宋时属河东路却又处在黄河以西之丰、麟、府州和晋宁军的归属又是如何呢?李昌宪教授指出:由于麟府路宋代隶属于河东路,因此,它应直属金朝,而不属伪齐。但李教授也在按语中作了存疑:在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伪齐阜昌八年)废齐后的人事调动中,有“折可求依旧麟府路安抚使”的记载,则该路似又隶属于伪齐。而戴应新则提出“及豫废,宋金和议已成,宋割河南、陕西归金。府州隶于陕西。”与李昌宪的观点不同。
  笔者认为,李教授的前一种观点值得商榷,伪齐时麟府路应划归陕西,属伪齐管辖,绍兴八年议和后此地随陕西一并让予南宋。
  首先,李教授用来佐证自己观点的史料:“(天会七年)二月戊辰,宋麟府路安抚使折可求以麟、府、丰三州降。己巳,娄室、塞里、鹘沙虎等破晋宁军,其守徐徽言拒战。”金朝占领麟府路,折可求投降,再明白不过,但不能由此否定金将麟府路转与伪齐的可能,也不能仅凭此地归属河东路,且为金占领,就证明伪齐建立后此地仍为金直辖。
  诚如《三朝北盟会编》所载,伪齐被废后的人事调动中有“麟府路经略使折可求……并依旧职”一条,折可求与其他伪齐旧官并列,其统辖之麟府路自然也应属伪齐。
  此外,从西夏于南宋绍兴九年入侵府州一事逆推,也可证明麟府路于绍兴九年归属南宋,进而证明此地此前归属伪齐陕西而非为金朝直辖:首先,西夏入侵府州一事见于《宋史》卷二九《高宗纪》和卷二四五《夏国传》,却不见于《金史》的《熙宗纪》或《夏国传》;其次,绍兴九年楼炤宣谕陕西时,便宜措置“知晋宁军折可求兼主管本军沿边安抚司公事,措置兴复麟、府州”此时府州虽然沦陷,晋宁军却应为南宋控制。又《西夏书事》卷三五载:
 
  建炎中,府州守将折可求以城降金。撒离喝许废刘豫立之,及豫废,和议成,割河南陕西归中国,府州在陕西属中。撒离喝恐可求失望生变,假会饮酖杀之,乾顺知府州无主,遣兵乘间取其城。
 
  按吴广成的判断,府州即在陕西属中。
  因此,麟府路在绍兴八年议和后应随陕西一同交还南宋,此地在伪齐时期归属陕西,也应无大问题。本属河东路却又位于黄河西岸之麟府诸州,被划归伪齐陕西,并进而随陕西归还南宋,这也证明了“以河为界是金初立国、区划疆域的基本原则”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绍兴八年议和中,金朝虽约定归还南宋麟府路,但如前所述,西夏已于绍兴九年初攻陷府州。府州既失,位于府州以北的丰州则已是隔绝,必不为南宋掌控。而金朝在绍兴十年重新占领陕西地后,又以折彦文“复使守晋宁”,可知麟州亦极可能被西夏蹂躏,或至少已弃之不守而不为金朝所控制,而晋宁军则仍在其掌控之中。往前推之,则绍兴九年春南宋收回陕西后仍保有晋宁军,而丰州、府州已沦陷于西夏,麟州或为西夏占领,亦或弃守,总之已不为南宋所掌控。
  绍兴十年五月,金朝再次侵入陕西并很快占领陕西大部,晋宁军应是在宋金陕西争夺战中为金朝占领。但史料并未记载金朝占领晋宁军的确切时间,盖金军于绍兴九年五月进占凤翔府,南宋屯驻鄜延路之军队回援,则晋宁军在此时便已与南宋本土隔绝,为金朝占领。
  这样,麟府路归属之变化如下:
  建炎四年七月前:属宋
  建炎三年十一月至建炎四年七月:属金
  建炎四年七月至绍兴七年九月:属伪齐
  绍兴七年九月至绍兴八年十二月:属金
  绍兴九年三月以后:丰、麟、府三州属西夏
  绍兴九年三月至绍兴十年五月:晋宁军属宋
  绍兴十年五月以后:晋宁军属金
 
  三、折可求之死与陕西交割之际宋夏金三方之博弈
  笔者前文论及折可求之死时,指出完颜撒离喝毒杀折可求,绝非害怕折可求生变,而另有其他原因。这就涉及到宋金议和及交割陕西之际南宋、金、西夏三方错综复杂的关系与博弈,本节试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绍兴九年初宋金交割陕西、河南地,应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以和平手段完成的领土转移。这次交割实有值得探讨之处:
  第一,双方完成交割的效率很高。这一点早已为学者所关注,如余蔚指出:北宋末宋、金之间仅仅交割燕属一府六州,自金人入燕至交割燕京,尚历时半年。更往前两个世纪,石敬瑭许诺割辽十六州,至交割完成,间隔三年半,即自石晋立国计,至交割亦逾三年。如此说来,金、宋自绍兴七年底和谈开始至就年终交割河南、陕西,仅仅一年半,其进程并不慢。
  第二,将陕西与河南之交割对比,我们会发现金人退出陕西更早于退出河南。《系年要录》卷一二七载:
 
  (绍兴九年三月)丙申,东京留守王伦始交割地界……宗弼由沙店渡河之祁州,金遂移行台于大名。
 
  金朝退出河南,在绍兴九年三月,而早在当年正月,金朝或已经单方面退出陕西。《金中杂书》载:
 
  挞懒元帅同四太子提重兵来废刘豫,未敢明言割地事,尚称欲自有之……初,约俟萧、张奉使回,见得可否,方于河南出示割界文字。忽于今年正月间,陕西帅司申报夏国大军压境,并密封夏国榜来。时四台子方在东京,虑腹背受敌,几于失措,大急。先发割界文字前往陕西,方解其事。
 
  李心传在《系年要录》中对此事亦有作注:“此事它书皆无之,疑与李世辅相关,姑附此,俟考。”而《宋史》卷三六七《李显忠传》也明言撒离喝的撤退与西夏派李世辅入侵延安有关:

  显忠揭榜招兵,以?°绍兴九年?±为文书。每得一人,予马一匹,旬日间得万人,皆骁勇少壮。又擒害其父母弟侄者,皆斩于东城之内。行至鄜州,已有马步军四万余。撒里曷在耀州,闻显忠来,一夕遁去。
 
  据《金中杂书》和《宋史》,金朝于绍兴九年正月就已提前退出陕西,原因则是回避西夏之侵袭。按南宋于三月至五月乃是直接开进陕西,并不见有金人退出陕西的记载。则两书对金人退出陕西时间的记载大体应是准确的。
  陕西交割之际,延安方面有李世辅的威胁,府州一线亦面临西夏的侵扰,对于金朝来说确是不小的危机。而金朝在这焦头烂额之际,未等南宋官吏前来接收,便提前退出陕西,实际上回避了金夏之间在陕西方面的矛盾,摆脱了西夏边事的拖累。
  金朝摆脱了西夏边事的拖累,也将这个包袱扔给了南宋。因此笔者以为,金朝退陕西地极有挑唆宋夏矛盾之可能性,即便主观上无此考虑,也在客观上达到了这个效果。宋夏交战百余年,神、哲、徽宗三朝持续对西夏用兵,西夏尽失横山之地。此外,西夏在府州与折氏交战百年,损兵折将却未获寸土,积怨亦深。金朝退还陕西地与南宋,使积怨甚深的宋夏两国重新接壤,便可坐山观虎斗,收渔人之利。
  此外,我以为金人退麟府路予宋,又毒杀折可求,也极有可能是鼓励西夏来攻,挑拨宋夏关系之举。
前文已指出,金退陕西、河南前,将与金朝关系密切的降官降将,如杜充、李成、郦琼乃至被废的刘豫都迁到河北,却对折可求置之不管,由南宋接收。麟府路控扼西夏、河东、陕西,战略位置极其重要,金朝也置之不顾。折可求所守之麟府路本身面临西夏极大威胁,自顾尚且不暇,陕西归还南宋,可求失望或有可能,但凭其自身实力,绝对无法生变撼动金朝。总之,按常理推断,金朝本可以麟府路属河东为由不予割让,即便割让也应将折可求迁至金朝境内,纵使折可求不入金,金朝亦绝无加害他的理由。
  但金人最终选择退麟府地与南宋,又酖杀折可求。而折可求之死的消息传播也甚广,竟很快为西夏所知。以上种种,都在事实上给西夏造就了可乘之机。而金人既然决定将麟府路连带府州折氏退还南宋,那么为府州折氏埋单的,便是南宋了。从这个角度分析,金人对麟府路及府州折氏的这一系列举措,便很有可能是出于转嫁危机,挑唆宋夏矛盾的考量。即便金朝未有此意,也在事实上造成了这个结果。
可惜未有更多史料佐证,在此姑且存疑。
  再看西夏方面。靖康之变时,金曾约西夏一同攻宋,并许诺割天德、云内、河东八馆之地予夏。但随着金朝侵宋战争顺利进行,金朝不仅未能履约,反而通过武力夺回上述地区。因此,西夏对金朝出尔反尔夺取地土的行为极度不满,但他们也没有放过任何拓地的机会。绍兴第一次议和后,金朝提前退出陕西,而南宋尚未前来接收,此时陕西问题对宋金而言,都是十分棘手的,但对西夏而言则是扩张地土的大好时机。西夏恰恰选择了在这个时间点,对府州与延州两线同时发起军事行动。
府州折可求被撒离喝毒杀后,“乾顺知府州无主,遣兵乘间取其城”,《西夏书事》将此条系于绍兴九年三月,《系年要录》也将此条系于绍兴九年春。    
  延州方面,西夏委派伪齐降将李世辅统兵进攻,王枢为监军。《会编》卷195载:
 
  初,李世辅奔夏国,乃说夏国发兵,可以取陕西五路。夏国主信之,发兵五万,别差都统与世辅共总兵政。以宰相王枢监其军,长驱至延安府三十里下寨。
   
  李世辅攻延州事,《会编》系于绍兴九年五月,而李世辅直抵延州城下时,陕西已完成交割,成为南宋“新疆”延安府。据《会编》此条所载,西夏原先设想的作战对象乃是金朝,而非南宋。李世辅不得已而仕伪齐,又与金朝结下不共戴天之仇。因此,西夏只有对金作战,才会信任这样的将领,而绝不会委派李世辅攻宋。这或许也可从一个角度证明金提前退地与西夏寇边有关,而金人此举确也将金夏冲突转为了宋夏冲突。不过李世辅在得知延安已为大宋疆土后,“即率所部南望拜赦,因遂说夏人南归。夏人多怀土,独与愿从者二千人来。而王枢者,反说世辅还夏,世辅遂擒枢。才入境,即望阙遥拜言:‘本国主喜甚,再三感圣恩,将遣使入贡。’”
  绍兴九年初西夏对陕西延安及府州的军事行动,是西夏趁宋金陕西交割及府州折可求之死而发动的军事进攻。从西夏起用伪齐降将李世辅(即李显忠)攻延安看,西夏应是以金朝为作战对象。西夏虽然攻陷府州,但在延安方向却由于李世辅的反戈一击而遇到挫折,此后再未对陕西有进一步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