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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马哈比20年前携20斤黄金返乡被广州白云机场公安扣押 法院认定赔偿245万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7-01-27 14:31:00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20年前,甘肃居民马哈比携20斤黄金金条南下广东,在返回甘肃途中,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以涉嫌走私黄金罪立案侦查,全部查扣。此间多年,随国家政策调整,个人已能买卖黄金,但马哈比多次讨要未果。

  1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张铁雁处获悉,广东高院赔偿委员会日前已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确认将以2016年12月28日的黄金交售兑换价款赔偿黄金,折价款近245万元,目前赔偿款尚未到手。

  近20斤黄金被警方扣押逾20年

  1996年2月,马哈比将50条铸有“利昌金舗”等字样的金条,合计9350克,在广州白云机场办理托运手续时被安检人员查获并移交机场警方处理。机场警方以涉嫌走私黄金罪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全部扣押涉案黄金50条,并将马哈比收容审查。同年4月,马哈比交付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新京报记者此前从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了解到,经调查取证,马哈比走私黄金证据不足,但其私自购买黄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予以没收。此间,根据条例,强制收购方应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银行,机场公安违规做出没收处罚。

  警方称,按照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将没收的黄金交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交售兑换款886124.75元。同年9月5日,将涉案黄金交售款上缴财政。

  此后,随着国家政策调整,个人已经可以收购、买卖黄金,马哈比多次向机场警方索要黄金未果。

  2015年11月,马哈比首次向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对方表示愿意赔偿20年前的黄金交售兑换款,并支付该款项自1996年8月19日至赔偿决定作出之日(2016年2月28日)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约112万元,合计共需支付约200万元国家赔偿金。

  此后,马哈比向广东省公安厅提出复议,得到相同结果的复议决定。

  广东高院认定按现价赔偿近245万

  2016年,马哈比向广东高院提出赔偿申请。据广东高院赔偿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8日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经审理查明,“赔偿义务机关机场公安局应给付黄金9350克的相应赔偿金给赔偿请求人马哈比,赔偿请求人马哈比请求按作出决定之日的黄金市场价格予以赔偿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赔偿决定书决定,撤销广东省公安厅此前的复议决定。

  决定书称,赔偿义务机关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应按决定作出之日中国人民银行9350克黄金的交售兑换价款给付赔偿请求人马哈比。

  代理该案的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告诉新京报记者,广东高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当日市场黄金价格为每克262元,以此折算,机场公安局应赔偿马哈比约2449700元。

  他说,目前该笔款项尚未到账,马哈比将尽快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支付申请。